中国水网获悉,7月19日,福建省连城县乡镇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四次招标)发布取消中标人资格的公告。
公告显示,连城县乡镇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四次招标)(招标编号:FJTP-00091718011891CCC),于2018年10月15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并向中标人江苏华麒建设有限公司发放中标通知书。
2018年11月28日,中标人江苏华麒建设有限公司与政府出资方代表合资成立PPP项目公司(连城华麒水务有限公司)。2018年12月5日,连城华麒水务有限公司与连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现更名为“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PPP项目合同》,至2019年7月18日止,中标人江苏华麒建设有限公司未提交建设期履约保函,期间多次协商并书面催告无果,中标人江苏华麒建设有限公司违反《连城县乡镇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四次招标)招标文件(第一册)》中“第三章 实质性条款第八条履约保函:正式签署PPP项目合同的同时,社会资本提交建设期履约保函”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现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法规规定取消中标人江苏华麒建设有限公司中标资格,且与之中标签订的相关协议均无效,一切法律后果由江苏华麒建设有限公司自行承担。
据悉,该项目为连城县北团镇、四堡镇、林坊镇、揭乐乡、罗坊乡、隔川乡、赖源乡、塘前乡等8个乡镇的8套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3个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1.43亿。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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