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强化公众监督
畅通“12369”电话、网络和微信举报以及来信来访等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鼓励公众监督、举报环境违法行为。
生态环境部
2019年9月8日
抄送: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9年9月10日印发
编辑:李丹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