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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参与制 为淤地坝建设注入新活力

时间:2004-07-29 09:08

来源:水利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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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忻州市偏关县在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县川河项目区淤地坝建设中实行群众参与规划的做法,有力地促进了淤地坝的建设管理,为淤地坝建设注入了新活力。

  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县川河流域忻州项目区涉及偏关等4个县,计划完成治理面积218.3km2,配套建设治沟骨干工程77座,项目区国家计划投资4452.0万元。其中偏关县规划建设骨干工程30座,截止2003年已建设骨干工程19座。经过调研发现,偏关县骨干工程建设顺利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领导重视前期工作,群众积极参与工程的建设的前期工作,做到了项目建设群众有知情权和参与权。以前在骨干工程建设立项时,由县水保局直接上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群众对骨干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不知情,而经过审查立项后,往往在农田、树木淹没、道路建设等问题上存有异议,群众投工难以落实,给骨干工程的顺利施工带来很多隐患,甚至影响骨干工程的按时开工。特别是骨干工程竣工后,在前期效益很小或者完全没有经济效益的情况下,群众不能自觉负担起骨干工程的管护、维修等日常工作,给淤地坝建设大范围开展带来一些困难。针对这种情况,偏关县水保局曾采取过多种方法解决这种问题,最有效的的一条就是建立"群众参与制度",即在工程立项前期,由村民小组组织召开全体村民大会,说明工程的建设利弊、权利、义务等,然后群众进行表决,根据表决情况决定在本村是否开展骨干工程的建设,并初步提出解决淹没土地调整、群众投劳等初步方案,经表决由村民委员会给乡政府和县水保局提出骨干工程建设书面申请,水保局在与村民委员会将工程建设的中各方的具体权利、义务、责任初步达成协议后,再由县水保局根据坝系工程总体布局,按基建程序对申请建设的工程进行初步立项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批立项后,县水保局与村民委员会再就各项具体事宜达成书面协议,以保证骨干工程按质按量顺利完成。这样做的好处就是在建设过程中没有干扰,建设速度快,竣工后管护责任能落到实处,群众高兴,业务部门满意,工程质量优良。(水土保持司)

编辑:全新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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