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相关工作要求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以及省委省政府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高质量推进我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全面提升我省城镇污水处理效能和水平,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实施《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
政策详情及下载:《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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