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开展全面攻坚地表水国考(省考)断面行动,确保实现水环境质量改善。抓好VOCs有机污染物减排,全面完成7家省重点监管企业“一企一策”综合整治任务和各类工业污染源超标排放问题整治工作。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建成全市建设工地扬尘在线监控管理平台。严格实施《城市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完成不小于市域范围的生物物种资源普查。启动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有关工作,切实保障我市生态环境安全。
(五)做好“创园”事务性工作
1.开展“创园”业务知识培训。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等办法,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市“创园办”、市“创园”牵头部门等相关人员在创建指标解读、资料收集整理等方面的知识水平,学习先进的创建理念和做法,以更好地指导与推进我市的创建工作。年内要举办一期全市性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指标解读培训讲座。
2.加强创建工作的协调指导。根据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申报要求,于上半年要将湛江市创建工作方案和实施情况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对市政府印发的《湛江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附件进行修订,重新印发《湛江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指标任务分解表》和《湛江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加强创建活动的指导、督促、协调,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3.做好资料收集编印等技术性、业务性工作。开展各项创建指标的摸底调查,及时汇总、整理有关创建文件资料,编制、完善各项创建基础资料。邀请专家和领导到湛江调研,与先进城市交流学习,集思广益,使我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能更好地贯彻落实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思想,融合新理念新技术,以创建活动为抓手推动城市建设管理上新台阶。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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