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
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部属科研单位要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科技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发展。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鲜明导向,把完成好科技创新攻坚克难的重大任务、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科研人员的获得感和荣誉感,作为检验党建工作的重要标准,注重发展优秀青年科技骨干加入党组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以党建工作新成效保障党中央和部党组各项改革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改革全过程、落到实处,积极推进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等公开,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坚决防止改革中滋生腐败。助力打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科技铁军。
部科技、人事、财务等部门建立监督评估机制,归口联系司局加强对部属科研单位的指导和支持,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效。部属科研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是本单位抓落实第一责任人,要强化担当作为,狠抓组织落实,结合实际情况,半年内制定完善本单位科研、人事、财务、成果转化、科研诚信等具体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相关工作体系和配套制度,确保各项改革措施稳定有序、公平公正推进落实,真正激发科技创新活力,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更大贡献。
生态环境部
2019年12月2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9年12月4日印发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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