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因地制宜开展特色服务活动,全面助力中小企业复工复产。
(二)提升服务能力。强化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的带动作用,推动服务机构加强能力建设,促进资源共享和服务协同,完善评价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发挥全国中小企业服务联盟作用,通过举办能力竞赛等活动,推动提升服务实效。
(三)创新服务方式。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渠道,有针对性地推出复工复产服务包、租金减免优惠包等专项服务产品,通过“互联网+”服务等形式,精准满足中小企业需求。
(四)及时总结宣传。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注重梳理总结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加强分享借鉴和宣传推广,并及时将相关信息发送至cxfwc@miit.gov.cn。请填写重点服务活动实施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形成重点服务活动工作总结,于年底前报送部(中小企业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0年4月9日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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