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九)完善绿色产业发展环境治理体系。健全环保信用评价制度,探索实施企业环保承诺制,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推行企业环保信用与信贷、水电价、招投标、财税补贴等政策挂钩机制。对环保“领跑者”实施正向激励措施,将企业严重失信行为记入其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相关人员个人信用记录。完善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健全排污权交易制度,推行项目节能量交易和用能权有偿使用、交易制度,实施水权交易试点,推动有限资源能源和环境容量指标向效益更好的行业和企业流动。推进生态建设领域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建立跨省域、跨流域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完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完善自然保护地政策法规建设管理、监督考核制度,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加快生态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环境监测等领域立法,研究制定修订一批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测方法、管理规范、工程规范及实施评估等生态环境标准。到2022年,研究制定修订各类生态环境标准项目100项左右。
七、健全实施保障体系
(三十)加强组织领导。全省上下要树立“一盘棋”思想,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切实把绿色产业发展理念转化为作决策、抓工作、促发展的具体行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对本地区推进绿色产业发展负总责,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扎实推进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省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研究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细化方案,形成齐抓共管、密切协作的工作合力。
(三十一)实施重大工程。聚焦绿色技术创新、绿色制造示范、绿色产业培育、园区循环化改造、绿色能源推广、循环经济试点、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等重点领域,实施一批引领性、示范性重大工程,建立绿色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库。选择符合条件的地区,聚焦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绿色产业发展试点示范,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适时复制推广。
(三十二)强化监测评估。探索建立健全生态经济价值、绿色产业统计制度,完善绿色产业发展监测评估制度,增加绿色发展在高质量发展目标考核体系中的比重。加强绿色产业发展综合分析,强化评价考核结果运用,形成促进绿色产业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
(三十三)注重宣传推广。开展全民绿色教育,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等渠道,加大绿色产品、绿色技术宣传力度,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绿色产业发展工程项目建设,支持社会主体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医院、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饭店、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系列绿色创建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健康文明的绿色文化风尚。
编辑:徐冰冰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