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浙江省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设置应对气候变化重点指标14项,包括综合指标,减缓气候变化、适应气候变化各领域指标和示范试点建设指标。详情如下:
浙江省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
全球气候变暖趋势不断加剧,人类生存环境面临严峻挑战。中国一直是全球气候治理进程重要的推动者和践行者,坚定不移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走绿色低碳发展之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2020年9月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向国际社会作出“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庄严承诺,明确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展现了气候雄心和大国担当。
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赋予了我省“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并强调“生态文明建设要先行示范”。“十四五”时期是碳达峰的关键期,也是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的攻坚期。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要论述精神,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推进气候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全省高质量绿色低碳发展,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
(一)气候特征及变化趋势
浙江地处我国东南沿海地区,属典型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季风显著,四季分明,气温适中,光照充足,雨水丰沛,空气湿润,自然条件较为优越。在全球气候变暖大背景下,近年来我省台风、暴雨洪涝、极端高温、干旱、寒潮等气象灾害呈现出发生频次高、影响范围广等新特征。
气温上升趋势明显。自1961年以来,平均气温每10年升高0.28℃。其中20世纪80年代以来年平均气温上升显著,增温率为每10年0.47℃,高于全国同期的0.36℃,低温日数以每10年3.3天的速率递减。
降水季节分布不均衡加剧。自1961年以来,我省年平均降水量以每10年39.1毫米的速率增加。近年来,季节性降水分布不均的趋势进一步扩大,洪涝、干旱等极端气象灾害频繁发生,且强度和持续时间不断增加。2020年全省梅雨量破历史纪录。2019年秋季、2020年秋冬季,全省出现长时间、大范围干旱,给城乡居民用水和农业生产带来不利影响。
海平面上升速率加快。自1980年以来,我省沿海海平面以每年3.5毫米的速率上升,高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进入21世纪,我省海平面总体处于历史高位。2019年,海平面较常年平均高93毫米,处于1980年以来第二高位。我省沿海是风暴潮重灾区之一,海平面上升使风暴潮灾害更加严重,由此引起的海岸带侵蚀、海水入侵地下淡水层等直接影响沿海居民生活。
(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成效
“十三五”以来,我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坚定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坚持减缓与适应气候变化并重的原则,全面深化经济、产业、能源结构调整和绿色低碳发展,大力推进各领域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
产业数字化水平稳步提升。三次产业增加值比例由2015年的4.1∶47.4∶48.6调整为2020年的3.3∶40.9∶55.8。2020年,全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达到7020亿元,占GDP比重的10.9%,比2015年提高3.2个百分点。以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主要特征的“三新”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的27%,比2015年提高5.8个百分点。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突破万亿大关。在全省规上工业中,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分别占33.1%、59.6%、44.2%和15.6%,分别比2015年提高7.5个、22.4个、7.4个和4.9个百分点。累计淘汰工业行业落后和过剩产能涉及企业9500多家,整治提升“低散乱”块状行业涉及企业(作坊)15.54万家。
能源清洁化程度进一步提高。2019年,全省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石油及制品、天然气、非化石能源、外来火电及其它占全省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分别为45.3%、16.8%、8.0%、19.8%、10.1%,与2015年相比,煤炭占比下降7.1个百分点,天然气占比提高3.1个百分点,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高3.8个百分点。2020年,清洁能源发电装机5290万千瓦,装机占比52.0%,较2015年提高11.7个百分点。光伏规模增长迅速,开发应用形式多样,全省累计建成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517万千瓦,比2015年增长827%,其中分布式光伏装机1070万千瓦,装机规模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第一。2020年,我省万元GDP能耗0.37吨标准煤,能效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绿色建筑交通全面较快发展。2020年,全省城镇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民用建筑的比重达到97%以上,可再生能源占建筑领域消费比重11%。2020年,全省新能源公交车达27395辆,清洁能源公交车、出租车使用比例达到80%。杭州、湖州主城区实现清洁能源公交车全覆盖。深入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倡导自行车、步行等慢行交通出行,以及网约车、共享单车、汽车租赁等共享交通出行模式。全省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由2016年34.3%上升至2020年36.7%。大力推进港口岸电建设,京杭运河、湖州、嘉兴内河水上服务区岸电设施实现全覆盖。
适应气候变化能力逐步增强。海绵城市建设持续深化,设区市建成区面积25%、县级市建成区面积20%,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实现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乡镇(街道)全覆盖,建立完善涉及应急管理等28个部门的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协同机制。“十三五”期间,累计实施水土流失治理项目163个,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958平方公里。累计建成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地质公园、海洋特别保护区(海洋公园)310个。森林火灾、病虫害的预防和控制能力不断提高,森林火灾发生率、受害率均处于历史低位,松材线虫病疫情30年来首次出现第一个下降拐点。
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体系基本形成。全国率先印发省级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工作推进机制等制度文件,细化责任清单,有效压实控温责任。建立实施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报表制度,建立省市县三级全覆盖的温室气体清单报告机制,强化数据应用。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建成浙江省气候变化研究交流平台,建立完善企业碳排放监测、报告、核查体系。积极创建国家级和省级低碳试点,已有11个国家级低碳试点和37个省级低碳试点,形成覆盖城市、城镇、园区、社区、企业的多层级低碳试点体系,举办浙江省低碳产品技术展暨“一带一路”合作项目洽谈会、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培训班等国际合作活动,参加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大会,宣介低碳发展的浙江经验和模式。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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