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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部门联合发布《青海省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方案》

时间:2021-09-16 16:50

来源:中国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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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点工程

(七)实施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工程。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建设,结合老旧小区和市政道路改造,加快老旧管网更新、混接错接改造、支管网建设,循序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做到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切实提高生活污水收集率。实施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扩能改造,加快推动西宁市第一、第三、第六污水处理厂提标扩能等项目建设;在生活污水水量稳定、水质可控、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加快实施玉树市再生水厂、循化县城污水处理厂中水综合利用、贵德县再生水利用等项目。加快县级及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建设。

(八)实施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在湟水流域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农灌退水口下游和水质未稳定达标的各主要支流入湟口处,以及其他流域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青海湖流域水质不能稳定达标的河流入湖口,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对处理达标后的排水和微污染河水进一步净化改善后,纳入区域水资源调配管理体系,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用于区域内生态补水、工业生产和市政杂用。

(九)实施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工程。推进现有企业和园区开展绿色高质量转型升级和循环化改造,推行废水循环利用。推动工业企业节水增效,积极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提高企业节水水平。在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等工业集聚区,结合工业企业用水需求,扩大中水回用设施规模,建设再生水管网,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十)实施农业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大力推进农牧业节水,优化调整种植结构,积极推广旱作节水农业技术,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逐步完善农业污水收集处理再利用设施,处理达标后实现就近灌溉回用。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为重点,探索完善运行机制,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促进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积极推广集约化生态循环水渔业养殖技术,进一步提高农牧业水资源利用效率。

(十一)实施污水资源化利用示范试点工程。因地制宜开展再生水利用、污泥资源化利用、生态补水等试点示范。在黄河流域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工作。创新污水资源化利用服务模式,鼓励第三方服务企业提供整体解决方案。

四、健全体制机制

(十二)构建政策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水管水,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完善考核体系,优化考核方式、考核内容,确保《青海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落到实处,适当增加再生水等非常规水利用考核赋分比重。研究制定黄河流域污水资源化利用等相关规划,适时修订《青海省非常规水源利用规划》。完善取水许可管理制度,积极推进《青海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修订工作。研究污水资源化利用计量方法,形成科学统一的统计体系。

(十三)健全价格机制。健全再生水利用价格机制,建立使用者付费制度,放开再生水政府定价,由再生水供应企业和用户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自主协商定价。对提供公共生态环境服务功能的河湖湿地生态补水、景观用水使用再生水的,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动再生水利用。

(十四)完善财金政策。建立中央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支持、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支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符合条件的生活污水再生利用建设项目。贯彻落实国家和西部大开发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十五)强化科技支撑。将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将水资源与水环境承载能力、水环境质量改善与生态修复等关键技术纳入“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并将相关内容列入年度省级科技计划指南,鼓励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联合企业通过产学研紧密结合实现技术突破、成果示范。推动水资源—环境—生态—经济一体化核算技术研究,开展规模化农业高效用水和过程精量控制技术、水—肥—药一体化调控技术研究。围绕高耗水工业开展低成本、低能耗水资源替代技术攻关,实现工业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探索研究建立微咸水及卤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的技术体系,加快相关设备装备的研发。

五、保障措施

(十六)加强统筹协调。按照中央部署、省级统筹、市县负责的要求,市县政府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制定实施计划,细化工作举措,加强项目谋划和储备,有序推进项目落地实施,明确污水资源化利用建设、运营、监督责任主体,划分权责职能。省级相关单位要加强统筹,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加强沟通衔接和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

(十七)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再生水水质监督和利用管理制度,完善部门管理机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监测规范,做好再生水水质监测工作,确保再生水水质符合有关标准。严格监督实施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的要求。严格自备井管理,限期依法关闭未经批准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加强对再生水处理设施、设备的检测维护,保障安全达标运行。

(十八)营造良好氛围。把污水资源化利用作为贯彻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的重要内容,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工作,加强科普教育,提高公众对开发和利用“第二水源”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知度和认可度,消除公众顾虑,增强使用意愿,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污水资源化利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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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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