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开源节流,优化工业用水结构
(五)推进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聚焦废水排放量大、改造条件相对成熟、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钢铁、石化化工、纺织、造纸、食品、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优先选择水效领跑者企业、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稳步推进废水循环利用改造升级,创建一批废水循环利用示范企业、园区,提升水重复利用率。重点围绕京津冀、黄河流域等缺水地区及长江经济带等水环境敏感区域,推动有条件的工业企业、园区与市政再生水生产运营单位合作,完善再生水管网、衔接再生水标准,将处理达标后的再生水用于工业生产,减少企业新水取用量,创建一批产城融合废水高效循环利用创新试点。到2025年,梳理形成50个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典型应用场景。
(六)扩大工业利用海水、矿井水、雨水规模。鼓励沿海钢铁、石化化工等企业、园区加大海水直接利用以及余能低温多效、反渗透、太阳能光热等海水淡化技术应用力度,配套自建或第三方投建海水冷却、海水淡化设施,扩大海水利用规模。对于沿海缺水地区具备条件但未充分利用海水淡化水的高用水项目和工业园区,依法严控新增取水许可。鼓励有条件的矿区及周边工业企业、园区加强技术改造,建设一批矿井水分级处理、分质利用工程,提高矿井水利用规模。鼓励企业、园区建立完善雨水集蓄利用、雨污分流等设施,加强管网建设,有效利用雨水资源,减少新水取用量。到2025年,工业新增利用海水、矿井水、雨水量5亿立方米。
五、强化对标达标,完善节水标准体系
(七)加强工业水效示范引领。聚焦企业、园区等节水主体,树立典型,推动各地区依托节水评价标准创建节水型企业、园区,遴选节水标杆企业、园区,申报国家水效领跑者企业、园区,逐步建立“节水型—节水标杆—水效领跑者”三级水效示范引领体系。通过宣传推广、政策激励,推动工业企业、园区水效对标达标。推动国家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率先达标。适时将水效领跑者指标纳入节水型企业、园区标准。到2025年,钢铁、石化化工等重点用水行业中50%以上的企业达到节水型企业标准,创建120家节水标杆企业、60家标杆园区,遴选50家水效领跑者企业、20家领跑者园区。
(八)完善工业节水标准体系。构建多方协同推进的节水标准工作机制,依托节水领域标准化技术组织,统筹完善节水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体系。编制工业节水标准制修订计划,聚焦重点用水行业,加快制修订节水管理、节水型企业、用水定额、水平衡测试、节水工艺技术装备等标准,探索制定节水型工业园区评价标准。加强节水行业的标准采信,推进重点标准技术水平评价,建立标准实施动态反馈机制。鼓励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通过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业节水团体标准推广应用。鼓励参与节水领域国际标准化活动,共同制定国际标准。到2025年,制修订100项节水标准,用水定额、节水型企业等标准基本覆盖重点用水行业。
六、强化以水定产,推动产业适水发展
(九)持续优化用水产业结构。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行业产能置换政策,严控磷铵、黄磷、电石等行业新增产能,新建项目应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遏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和绿色环保等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高低水耗高产出产业比重,减少水资源消耗。
(十)因地制宜提升区域工业水效。贯彻落实区域重大战略,依据不同区域水资源禀赋、水环境承载力等特点,差异化推进工业水效提升。在京津冀及黄河流域等地区,严控钢铁、炼油、磷铵、电解铝等重点用水行业新增产能,稳妥有序发展现代煤化工产业。推动企业实施节水改造,加快废水循环利用及海水、再生水、苦咸水等非常规水利用,减少新水取用量。在长江经济带等地区,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快长江经济带等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加强化工园区整治提升。推动沿江企业加大废水循环利用力度,提高水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水排放。
七、强化数字赋能,提升管理服务能力
(十一)提高数字化水效管理水平。推动企业、园区健全水效管理制度,完善供用水计量体系和在线监测系统。加强用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实施分质、分类计量,逐步建立工业废水、市政再生水、海水等非常规水精确计量体系,强化数据统计和过程监管。推动高用水企业、园区对已有数字化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开展智能化管控、管网漏损监测等系统建设,促进5G、物联网、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技术与水系统管理技术深度融合,实现工业用水精准控制和优化管理。发挥5G应用产业方阵、“绽放杯”5G应用征集大赛等平台作用,挖掘5G在工业水效提升方面的应用案例。探索建立“工业互联网+水效管理”典型应用场景,打造解决方案资源库。到2025年,遴选推广10个以上数字水效管理典型应用场景。
(十二)提升智慧化节水服务能力。推动新型、智能节水计量器具研发、生产和应用,提升节水计量服务能力和智慧化水平。鼓励第三方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物联网、5G、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面向工业企业和产业链上下游提供水资源技术、数据、政策等信息服务。遴选水效提升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打造水效提升服务领域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企业、园区提供节水提效设计咨询、系统集成、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数字化改造等综合解决方案。搭建“水效提升第三方服务库”,开展入库服务机构评价和服务情况跟踪,建立动态筛选制度。到2025年,培育100家优质水效提升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节约用水工作部际协调机制作用,整合节水相关配套政策和资源,按照职责分工抓好任务落实。加强部省协同,鼓励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相关工作方案,落实行动计划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第三方机构等桥梁纽带作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定期开展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评估,推动计划落实。
编辑: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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