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推进美丽城市建设的工作方案》发布。方案中提到,提升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深入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强化重点领域深度治理,全力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推动城市移动源结构优化和高效监管,深入实施清洁柴油车(机)行动,推进火电、钢铁、煤炭、焦化、铝工业等行业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推动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和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推进扬尘精细化管控,加强渣土运输车辆扬尘管理,持续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和应用,提升地级城市建成区机械化清扫率。合理规划建设布局,源头解决餐饮油烟及恶臭异味扰民问题。规范室外照明设施建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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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推进美丽城市建设的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生态环境部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部署安排,认真落实《自治区推动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采取“一城一策”差异化建设方式,积极建设绿色低碳、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安全健康、智慧高效的美丽城市。2025年,根据城市特点、工作基础,选定2个地级市纳入自治区级支持范围,开展美丽城市先行区建设试点。到2027年,争取1个地级市纳入国家美丽城市先行区。到2035年,城市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生态环境实现根本好转,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显著提升,形成智慧高效、多元共治的城市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美丽城市建设实现全覆盖。
一、提升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一)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健全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国家、自治区级开发区和中心城区重点区域详细规划,统筹城市绿地、山体、水系、湿地等自然资源,深化居住生活、产业发展、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用地布局,优化城市内部空间结构,促进生态空间与生产生活空间衔接融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二)加快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实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项目,引导企业采用绿色技术。加快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动建设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力争到2027年建成绿色工厂180家,绿色园区创建率达到50%以上。创建一批绿色商场、绿色超市,推广应用节能技术、提升绿色产品销售、丰富绿色服务供给。推动城乡结合部、城郊工业园区绿色低碳发展,完善产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
(三)加快交通运输绿色转型。加快交通运输与能源体系融合发展,推动交通基础设施绿色低碳改造,推广节能低碳交通运输工具,推动老旧运营类柴油货车淘汰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报废更新。加大公共交通建设力度,完善公交专用道、公交枢纽、首末站等配套设施,推进公交智能化系统建设,加强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建设,鼓励引导绿色出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
(四)加快城市建设领域绿色低碳转型。严格执行建筑节能降碳强制性标准,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动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提高到100%。积极推广使用绿色建材,动态更新《自治区城市建设领域绿色技术推广目录》,提高绿色建筑品质。持续巩固深化银川市、吴忠市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建设成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
二、提升城市生态环境质量
(一)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充分利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和管控要求,加强重点区域、流域管控统筹,在重点管控单元有针对性地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指导市县国土空间规划依法合理确定受污染建设用地用途,从严管控规划用途,鼓励优先用于拓展生态空间的绿地、林地等非敏感用地。(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提升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深入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强化重点领域深度治理,全力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推动城市移动源结构优化和高效监管,深入实施清洁柴油车(机)行动,推进火电、钢铁、煤炭、焦化、铝工业等行业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推动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和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推进扬尘精细化管控,加强渣土运输车辆扬尘管理,持续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和应用,提升地级城市建成区机械化清扫率。合理规划建设布局,源头解决餐饮油烟及恶臭异味扰民问题。规范室外照明设施建设管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
(三)提升城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深入开展城市污水收集系统问题排查整治,加快补齐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短板,因地制宜推进雨污分流改造,提升城市生活污水收集效能,到2027年底,力争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79%或较2025年提高2个百分点。统筹推进水污染防治、河湖水系连通、河道清理整治、河岸带植被修复、自然湿地岸线维护,有序推进城区建设“水清、岸绿、河畅、景美、人和”的幸福河湖。(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林草局)
(四)增强垃圾分类管理水平。持续做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地级城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全覆盖。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补齐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短板,有序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建筑垃圾各环节、全过程管理,加快推进消纳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执行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到2027年底,力争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5%以上,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以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提升城市生态宜居品质
(一)营造美好生活宜居空间。统筹推进生态廊道、通风廊道、城市绿道、景观廊道及基础设施一体布局,通过见缝插绿、破硬还绿、拆违建绿、留白增绿等方式,推动城市小微公园、口袋公园、露营公园建设,全面增强市民的体验感和舒适度。加强城市湿地生态和水环境修复,严格生态补水。持续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推进“宁静小区”建设。(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林草局)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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