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拖欠数年、涉资 4540 万!金达莱与芜湖三峡三期终和解

时间:2025-09-17 11:11

来源:中国水网

评论(

近日,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金达莱)发布公告,宣布其与芜湖市三峡三期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芜湖三峡三期)的应收账款纠纷,在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案外人)的参与下达成和解,公司已收到法院准许撤诉的民事裁定书。

image.png

纠纷源头:两次合作埋下欠款隐患

时间回溯至2021年6月,芜湖三峡三期与金达莱首次达成合作,签订《芜湖市天门山片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项目长春路明渠水系应急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合同》。根据合同约定,金达莱需完成设备的交付与安装调试工作,而芜湖三峡三期则需按约支付相应款项。后续履约过程中,金达莱如期完成了全部义务,且相关工作成果已得到芜湖三峡三期的确认,但后者却未能履行付款承诺,拖欠该项目设备款本金754.8万元。

 此后,双方再次展开合作——在嵩山路、衡山西路明渠沿线排污应急处置工程中,芜湖三峡三期再次向金达莱采购设备,产生货款1132万元。令人遗憾的是,这笔款项同样陷入“拖欠怪圈”,芜湖三峡三期始终未向金达莱支付。截至2025年3月金达莱提起诉讼前,芜湖三峡三期累计拖欠的设备款、运维款本金已达3579.4867万元,此外还产生了840.8413万元的资金损失(暂计算至2025年3月25日,后续将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以及金达莱为追索债权支出的120万元律师费,三项金额合计4540.328万元。

image.png

值得注意的是,企查查信息显示,芜湖三峡三期的实际控制人正是后续参与和解的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这一股权关联为后续三方协商埋下了伏笔。

维权之路:诉讼受理开启法律追索 

在多次书面催告沟通无果后,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金达莱于2025年3月正式采取法律手段,就上述应收账款事项向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久后,法院正式受理该案,案号定为(2024)赣0112民初9943号。彼时,金达莱希望通过诉讼迫使芜湖三峡三期支付全部拖欠款项、资金损失及律师费,以缓解应收账款对公司资金流的压力。

峰回路转:三方和解达成,撤诉获法院准许

就在诉讼程序推进过程中,事件出现转折。金达莱与芜湖三峡三期、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芜湖三峡三期的实控人,以案外人身份参与)经过友好协商,最终就欠款问题达成和解协议。根据公告内容,此次和解协议涉及的金额为设备款及运维费,暂定金额为3156.34937万元,最终具体金额将以政府审计结论和协议约定为准。

基于和解协议的达成,金达莱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近日,公司收到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出具的编号为2024赣0112民初9943号之一的《民事裁定书》,法院根据双方协商结果,准许金达莱撤诉,这意味着此次纠纷暂时以非判决的方式告一段落。

后续影响:对金达莱经营的双重可能性

对于此次和解,金达莱在公告中明确阐述了其对公司的影响。从积极层面看,本次和解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若后续和解协议能够顺利履行,金达莱成功收回应收账款,将直接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积极作用,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与资金流动性。

编辑:赵凡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news@e20.com.cn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h2o-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