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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要求尽快制定重大水污染应急预案

时间:2006-01-27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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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重大水污染事件报告制度,及时通报水污染信息,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1月17日,省水利厅在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水污染事件报告工作的通知》时,要求各地尽快制定重大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以应对重大水污染事件。通知要求:
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提高对防治重大水污染事件的重视程度,加强领导,要以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尽快制定当地重大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及省水利厅直有关单位对发生可能造成重大水污染的事件要派专人及时到现场了解情况,开展水质监测,一旦确认为重大水污染事件的应在1小时内将有关情况上报省水利厅。
重大水污染事件发生后,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水量、水质动态监测工作,实时向市政府、市有关部门和省水利厅提供动态信息。
在重大水污染事件处置过程中,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控制水污染蔓延,减少水污染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编辑:全新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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