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季度征收800万元 预计全年征收3000万元
日前,记者从市审计机关了解到,在污水处理费审计调查中发现,伴随着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的建设和运行,我市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工作也逐步规范,并取得实效,经初步测算,污水处理费资金基本能够满足我市污水处理厂运行费用资金、还贷资金和在建污水处理项目配套资金的需要。
据了解,我市东部污水处理厂于1999年开工建设,2002年5月投入试运行,其配套污水管网2002年开工建设,2006年底将竣工,西部污水处理厂也于2004年底开工建设,目前正在紧张施工。我市污水处理费从1999年3月开始征收,征收标准为居民用水每吨0.6元,工业用水每吨0.7元,经营用水每吨1元(2004年7月以前按一半标准收费)。近几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污水处理费征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成立专门的征管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征收办法,加大征收力度,使以前年度污水处理费征收严重不到位的问题得到解决。一是征收范围逐步扩大,原矿业集团所属西部3个自备水厂划给市公用事业局后,西部地区污水处理费于2094年7月全面征收,同时以前年度遗留的部分免征缓征单位也开始征收;二是征收率大大提高,以按实际售水量测算的应征污水处理费为基础,2003年以前实际到位率只有38%,而目前已达到80%以上;三是征收金额逐年扩大,2003年以前每年征收只有500多万元,2003年征收680万元,2004年征收1350万元,2005年征收3060万元,2006年一季度征收800多万元,预计全年征收额在3000万元以上。
编辑:全新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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