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河北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开展〈全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环发[2006]67号)要求,明确未来十五年我省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工作的目标、对策及措施,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河北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规划》的编制工作,是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务院近期召开的关于饮用水安全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精神和《河北省关于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规划》的编制是一项工作量大、技术性强的工作。各市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克服困难。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省环保局成立了以河北省环境科学院为组长单位的技术组,为各市《规划》的编制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并汇总各市《规划》的工作成果。
二、时间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到今年11月底,按照国家环保总局下发的《全国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大纲(6月份国家环保总局组织培训的技术规范),全省各设区市要完成本辖区的饮用水水源地城市社会经济基础情况、环境质量状况、污染源分布状况、生态及管理状况调查,并完成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状况、水质安全及环境管理状况评价,并提交饮用水水源地基础情况调查评估报告。
第二阶段:2006年12月-2007年3月,各市要完成辖区内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分与调整,完成不达标饮用水水源地总量控制方案的制定,完成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工程项目的论证及筛选,提交集中时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与核定报告及图件。
第三阶段:2007年4月-7月,各市完成辖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上报省环保局。
三、工作要求
《规划》的编制工作是全国统一部署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基础工作量较大,技术性强、涉及部门和单位较多,时间要求很紧,各市环保局要高度重视,由主管局领导负总责,成立专门机构,明确技术依托单位,承担规划的编制工作,在人力、物力和资金安排上给予充分的支持,确保按期完成《规划》的编制工作。省环保局将定期对各市的进度情况进行调度和督导。
四、联系方式:
省环保局污控处
联系人:
孙京敏,电话:0311-87908917,E-mail:sjmustb@163.com,
戎立,电话:0311-87808311,E-mail:rongli8311@163.com
赵文英,电话:0311-87908415,E-mail:zwy@hb12369.net
二〇〇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编辑:全新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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