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水,科学制定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根据《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县政府在东河库区及以上河段建立了三级保护区,明确了分级防护要求。一级保护区禁止排放污水、肥水养鱼,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二级保护区禁止非法经营活动,禁止新增排污口;准保护区要求科学施用农药化肥,禁止新上重污染企业。
狠抓源头治理,加大东河上游环保力度。一是加强河道秩序整治。全面整治河道砂石开采秩序,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杜绝私挖滥采。在禁采区内只允许从事河道清淤作业。对全县河道砂石资源开采权实行招拍挂,并严格行政审批,依法取缔了保护区内的网箱养殖,消除了对水质的污染;二是加强企业污染防治。对保护区上游的道碴、砂石开采企业严格实施水污染治理工程,全面实现达标排放,同时,督促二级保护区内的已建碎石厂建立了尾矿库,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处罚了部份砂石厂采矿作业污染水质的行为,减少了工业生产活动对东河水质的污染;三是加强场镇生活污染防治。要求东河上游流域乡镇严禁场镇生活垃圾乱堆、乱排、乱倒。镇乡人民政府督促沿河住户修建了化粪池,县环保部门规范了保护区内的农家乐经营行为,减少了生活垃圾对东河水质的污染;四是加强生态治理工程建设。实施旺鼓旅游路绿色通道建设。认真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德援项目等生态保护工程,积极推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核桃、板粟等经济林木,恢复生态植被,减少水土流失。
积极创新机制,实现东河水源水质长效管理。建立了环保监测机制。定期对保护区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影响水质的各类隐患。县环保局每月定期对保护区内的水质监测1-2次,每月不定期对江河上游重点污染企业排污口水质监测1-3次。监测结果表明,东河水源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地表水二类环境质量标准,生活饮用水达到了规定的卫生标准;建立了部门联合审批机制。对保护区内的新上项目实行环保、水利、国土、安监等部门联合审批制度,坚持环保第一审批权,严格项目准入制,杜绝了重污染企业向保护区转移;建立了目标管理机制。县政府在每年年初都与县环保局和保护区及上游各乡镇签订东河水源保护目标责任书,并纳入对部门和乡镇的年度综合目标管理,严格考核、逗硬奖惩。(四川旺苍县水利局)
编辑:谢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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