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国务院《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以来,重庆已累计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33座,小城镇污水处理厂17座,设计能力共计184万吨/日。建成城市垃圾处理场19座,小城镇垃圾处理场13座,设计能力共计7664.5吨/日。目前,我市有26座投入生产运行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主要排放指标实现了稳定达标运行。全市每天实际处理城市生活污水约100万吨,处理率65%左右。18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每天实际收集处理生活垃圾6000吨左右,实现了卫生填埋,稳定运行,无害化处理率70%以上。为保障全市垃圾处理场和污水处理厂能够正常运行,从而切实保护好库区环境,已全面征收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
编辑:武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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