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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力军做客中国政府网访谈实录

时间:2007-06-14 09:12

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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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做客中国政府网访谈实录

关注污染减排 构建和谐社会

[主持人]各位网民,大家好。这里是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强调,当前经济增长方式粗放,突出表现在能源消耗高、环境污染重。"十一五"规划提出这两个约束性指标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不能改变,必须坚定不移地去实现。刚刚过去的6月5日是第36个世界环境日,我国今年定的主题为"污染减排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这充分表明了我国政府坚定不移完成污染减排目标的决心和信心。 

[主持人]今天,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关注污染减排,构建和谐社会”有关问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欢迎您,张副局长。  

[环保总局副局长 张力军]谢谢。主持人,各位网民,大家下午好!很高兴今天在中国政府网就污染减排工作与各位进行交流和探讨,并回答各位网友关心的问题。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环保事业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环保观念日益深入人心,环保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张力军]保护好我们的环境,让人们呼吸新鲜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在良好的环境中工作、学习和生活,需要全社会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关注、参与和监督。在这里,我对中国政府网以及广大网民对环境保护的关注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愿意回答主持人和网友提出的问题。

[主持人]国家为什么确定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COD)作为"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 

[张力军]国家确定主要污染物减排10%,这个主要污染物实际上就确定了两种,一种是大气污染物质——二氧化硫,一种是水的污染物质——COD。因为这两种物质是我国大气和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是一种无色、有刺激气味的气体,是衡量大气是否遭到污染的重要标志。二氧化硫本身对人体健康和动植物产生危害,也是形成酸雨和阴霾天气的潜在物。我国2005年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549万吨,是世界第一位,是国家空气污染最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张力军]我国空气二氧化硫二级浓度标准为每立方米60微克,是国家要求城市必须达到的标准,也是保护人体健康的最低标准。但是在2005年,我国还有40%以上的城市达不到国家的二级标准。工业排放的大量二氧化硫,尤其是燃煤电厂的高烟囱排放,形成细微的硫酸盐颗粒,天空降雨时就形成了酸雨,造成农作物减产、金属腐蚀、森林增长缓慢,甚至死亡,湖泊酸化,导致水生物死亡。因此,“十一五”期间确定削减10%的二氧化硫排放量,它的目的就是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缓解酸雨恶化,提高能见度。 

[张力军]COD,也就是化学需氧量,在我们环保部门就把它称为COD。概括地说,它不是一种污染物,它是在强酸性条件下氧化污水中有机物所需要的氧量,是许多污染物含量的综合体现,是水体有机污染的一项重要指标。大家经常感觉到水体发生黑臭现象,那就是COD严重超标所致。

[张力军]化学需氧量浓度越高就说明水体中受有机物的污染越严重。大多数有机物被水体中的微生物吸收利用时,要消耗水中的“溶解氧”,溶解氧降低到一定的程度,水中的生物,比如鱼类等等就无法生活了。“溶解氧”消耗后,水体就会发黑发臭。我国水体中有100多种污染物,从目前水体中污染现状看,最主要的代表物就是COD。所以我们本着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在水中要重点解决COD的污染问题,以解决水体的重污染问题和有机污染问题。所以要求化学需氧量也降低10%。这就是为什么要把这两个指标确定为主要污染物的原因。 

[主持人]做好环保与污染减排需要公众更多地参与环保工作,但是公众了解更多的环境信息,才能有效地参与和监督环保工作。请问公民能够通过哪些途径了解环境信息?国家环保总局在进一步公开环保政务信息方面将会有何举措?  

[张力军]为了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方便、顺利的得到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信息,今年4月11号,国家环保总局发布了《环境信息公开办法》。 这个办法是从2008年5月1日开始实施。这个办法规定了环保部门必须主动地公开环境法律、法规、规划、政策、标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环境质量状况等17类政府的环境信息。可以说,基本包括环境保护方面的一些信息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环境信息的渠道主要是两种途径。第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通过政府的网站、公报、政府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传媒查询、了解环保部门公开的,包括有关污染物减排、有关企业违法排污等等环境保护的一些信息。 

[张力军]第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环保部门申请获取包括有关污染物减排及其在内的政府环境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环境保护部门提供政府环境信息的可以采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采取书面形式确实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环保部门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申请。我想主要可以有这样两个途径来得到环境保护的信息。 

[张力军]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政府的环境信息,我们在《办法》里也做了一些要求。第一,环保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各级环保部门应当编制公布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指南,并且能够做到及时更新。第二,环保部门应当从人员经费等方面为本部门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障。

[张力军]第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环保部门提供政府环境信息的,环保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不能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的,经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可适当延长答复期,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你申请,按照正常15天可以答复,通过履行程序延长一次以后,最多也只能延长15日,所以最长一个月内应该得到信息的答复。

[张力军]第四,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认为环保部门不依法履行公开政府环境信息义务的,可以向上级环境保护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环境保护部门应当督促下级环保部门依法履行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义务。第五,对不履行政府环境信息公开义务的,上一级环保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张力军]第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环保部门在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请行政诉讼。我们这个《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从法规的角度上,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准确、及时的获得环境信息。

[网民]我国在"十一五"期间提出了节能20%和主要污染物减排10%两大目标。请问这两个目标之间有什么联系? 

[张力军]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同时把万元GDP节能20%和主要污染物减排10%作为约束性指标,是在综合考虑了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资源能源结构和环境保护要求的基础上提出来的。这些年来,我国经济保持高速发展,但经济增长方式和管理水平粗放,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低和环境污染重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把节能和减排作为约束性指标,有利于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可以说,节能和减排工作是密不可分的,很多措施产生的效益都是相同的。比如说对高耗能、重污染企业进行结构性调整,一方面有利于节约能源,同时也减少了污染物的产生。特别是高耗能、高污染的小电厂,发一度电煤耗要比大机组高得多,它的污染排放也要比大机组高得多。这样的小电厂淘汰掉了,能耗降下去了,污染物排放也减少了。所以说它们是密不可分的。节能目标如期实现有助于减排目标的实现,各种减排措施落到了实处,也有助于节能目标的实现。 

[网民]我想问一下,污染减排和前一段环保总局的区域限批有什么联系么?区域限批我们还可以看到一个明显结果,可是污染减排我们怎么能看到成果呢? 

[张力军]前一段国家环保总局对部分行业和部分地区实行了建设项目环评的区域限批,确实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也引起了地方政府和各企业、行业单位的高度重视。区域限批是一种手段,通过实施区域限批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实现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这是实现环境保护目标的一个手段。

[张力军]从今年我局对部分地区和部分行业实施区域限批的效果看,可以用三句话来概括:推进了区域经济发展增长模式的转变,促进了节能减排工作,强化了环境执法的威力。区域限批作为一种手段纳入到国家环保总局主要污染物削减10%的重要措施里面来,而且在国务院关于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中,对区域限批也明确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第一,对于没有完成产业结构调整任务的地区和行业实行区域限批。第二,对于没有完成污染物减排计划的地方实施区域限批。第三,对环境违法现象严重的地区实施区域限批。这三条政策都有利于促进污染减排要求的落实。

[张力军]网友朋友们提出区域限批能够看到效果吗?这很明显,这个项目不能批,他就不能建了。所以这是一目了然,可以看得到的。污染减排的最终效果是否也能看得到呢?污染减排的效果最终大家是能够感受到的,因为污染减排的最终目的是要改善环境质量。污染物总量降下来了,环境质量必然会有所改善。换句话说,环境质量没有得到改善,也说明污染物减排的任务没有全面完成。 

[网民]老百姓环境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通过什么途径向环保部门举报?能否直接向国家环保总局投诉? 

[张力军]群众环境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向各级环保部门投诉举报。第一,各级环保部门现在都已经开通了12369投诉举报电话,很多地方都已经实现了24小时受理制度,大家有事情举报可以通过12369电话进行。第二,通过信访渠道向各级环保部门的信访部门进行反映。第三,在国家环保总局门户网站上,已经设有环境污染投诉的电子邮箱地址,群众在环境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向国家环保总局直接举报。 

[张力军]对于国家环保总局直接受理的污染投诉举报案件,凡属于特别重大、跨流域、区域或者跨省的环境污染案件,国家环保总局都会直接派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处理,其他的环境污染投诉问题,国家环保总局一般都是委托或者责成地方环保部门进行处理,并要求将处理结果和意见上报国家环保总局。 

[网民]那些没有列入减排的污染物如何进行控制?例如太湖最近蓝藻爆发据说主要是由氮、磷等污染导致的富营养化造成的,那么对这些污染如何进行有效的治理?  

[张力军]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了主要污染物减排10%,刚才我已经向网友朋友们介绍过了,主要是指二氧化硫和COD。但是对于其他的污染物质,国家也要求进行控制,这都体现在一些专项规划之中。比如说在湘江流域的防治规划中就明确,除了要控制COD之外,还要控制重金属的污染,对所有的湖泊都明确了要控制氮、磷。此外,我们还要求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针对各地污染状况的不同,确定主要污染物的不同控制目标。所以说对于二氧化硫和COD的控制是全国性的,对于其他污染物质的控制是根据各地区和各流域环境质量的不同,再确定一些其他需要控制的污染物。 

[张力军]刚才提到了太湖水污染问题,前一段时间发生的无锡太湖蓝藻爆发,应该说给无锡市人民的生产生活都带来了严重影响。无锡蓝藻的爆发,我们认为既有自然因素,也有人为因素。从自然因素来讲,无锡市太湖水位今年比往年低,也就是说水少。另外一个因素就是去年是暖冬,今年4月,无锡气温偏高,4月平均气温都在20度左右,这样的气温适合于蓝藻生长,这些是自然因素。但是人为因素在这里也是非常重要的。太湖湖体中的氮、磷浓度是比较高的,这些年太湖的治理使太湖水质局部有所改善,但是改善的指标主要是COD,氮、磷还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也就是说氮、磷污染有加重的趋势。 

[张力军]6月11日,国务院在无锡召开了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的座谈会,流域内两省一市的负责人,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温家宝总理作出重要批示,“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开展多年,但未能从根本解决问题,太湖水污染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认真调查分析水污染的原因,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加大综合治理力度,研究提出具体的治理方案和措施。”曾培炎副总理主持了这次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的座谈会,并在会议上发表了重要讲话。曾培炎副总理强调,太湖流域人口密集,经济发达,必须实行更高水平、更加严格的环境保护标准,下更大的决心、用更硬的措施,强化环境治理。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解决太湖的污染问题。他要求太湖流域的水污染防治要走在全国和东部地区的前列。 

[张力军]曾副总理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要限期实行脱氮除磷处理,提高污水深度处理的能力。要严格控制农村面源污染,加快调整种植业结构,加大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的力度,要逐步清除在太湖的围网养鱼。要加快农村治污设施的建设,要切实解决工业污染问题,限期淘汰资源消耗高、污染排放重的落后生产能力,提高新建项目环境准入门槛。他特别提出,要按照发达国家的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要求来制定太湖流域工业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在太湖流域建设排放氮、磷的企业一律停止审批。

[网民]最近太湖水发生了水污染,据网上信息巢湖也可能爆发类似的水污染问题。请问太湖的水污染为什么会发生?巢湖以及其他类似的地方也会发生同样的污染吗? 

[张力军]近期巢湖部分区域确实发生了蓝藻,对此,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温家宝总理作出了重要批示。国家环保总局已向巢湖流域派出了环境监察人员,协助巢湖流域的地方政府进行蓝藻污染的防控工作,确保巢湖人民的饮水安全。安徽省环保局已经下发了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加强污染源的监管,增加环境监察监督的频次,加强水质检测预警预报,并做好饮用水源应急准备工作。巢湖市政府、合肥市政府都高度关注蓝藻发生发展的情况,已启动了饮水安全的应急预案。应该说在巢湖的污染防控方面,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都做好了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巢湖流域用水安全不受影响。对于我国其他湖泊生态安全问题,国家环保总局将按照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进行全面的生态安全评价,并根据湖泊的污染情况提出综合性的治理措施。  

[网民]上海磁悬浮高速列车项目最近引发一些争议,国家环保总局如何对待?

[张力军]2006年3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了沪杭磁悬浮交通项目建议书,同意立项。由于上海虹桥机场的定位和发展规模有所调整,原方案中的沪杭线上海龙阳路站调整为虹桥站,即增加磁悬浮上海机场联络线工程,也就是说它是沪杭上海支线工程。它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徐汇区和闵行区的境内,全长约34.8公里。这项工程直接关系到沿线居民的切身利益,一些居民、专家和团体对工程有一些质疑,现在国家环保总局已经受理了磁悬浮交通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我们将按照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全方位、广泛地听取各方面意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作出科学的判断,最后提出我局的审批意见。 

[网民]据大多数人的理解,SO2的减排主要靠火电厂脱硫,COD的减排主要靠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行。这两大污染减排工程的建设和运行都需要成本。请问有什么政策机制保证脱硫设备和污水处理设备能够按计划建设和投入使用,以及建成的脱硫设备和污水处理厂正常稳定地运行?

[张力军]网民朋友们提出的这个意见非常好。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和城市污水处理厂等重点治污工程确实是实现二氧化硫和COD减排的重要措施,但它不是唯一措施。我们实现减排有三个重要措施。第一,进行产业结构调整,要关闭高耗能、高污染的落后产能,实现结构性减排。第二,建设燃煤电厂、钢铁厂等脱硫工程,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工业企业深度治理等一些重点治污工程。这些治污工程的完成是我们实现工程减排的重要内容。第三,实施管理减排,也就是要加大执法力度,提高企业的稳定排污达标率。

[张力军]为了保障这些设施能够按计划建设、投产和正常稳定的运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环保总局等部门都相继联合出台了一些政策措施。比如说脱硫机组上网电价每度电提高1.5分钱。这个政策的出台,基本上使得电厂上脱硫机组不再亏损,可以保证它的运行。还出台了燃煤机组脱硫电价的监管办法、中央环保专项资金支持电厂脱硫贷款贴息,提高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提高二氧化硫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政策。此外,“十一五”期间,国家还将继续对“三湖三河”、渤海、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松花江等重点流域污染治理的投入,安排投资支持上述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应该说这些政策都对脱硫设施和治污设施的建设运行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当然,要想脱硫设施和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光靠上述措施还不足,所以有关部门现在还在研究制定电量节能环保经济调度办法,要按照补偿治理成本原则,分地区确定脱硫加价政策和相应的惩罚措施,调动燃煤电厂脱硫的积极性。此外,对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我们还将大力推行市场化机制,督促所有污水处理厂的运营单位都改制为企业,实行企业化运作,对生活污水处理要实行每吨污水不低于8毛钱的收费政策。这样就可以保证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为了确保电厂脱硫设施和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效果,国家环保总局将督促所有的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和污水处理厂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实行实时的监控,确保其正常发挥效益。 

[主持人]网友VOVI2007问,北京市海淀区六里屯处于北京市的上风口,近邻京密饮水区1114米,位于地下水的上游,在此处建垃圾焚烧会带来极大地危害。请问局长怎么看?  

[张力军]国家环保总局昨天已经公布了关于北京海淀区六里屯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行政复议决定,这个行政复议决定指出,该项目在进一步论证前应予缓建,并全面公开论证过程,扩大征求公众意见范围,论证和征求公众意见的结果必须报送北京市环保局核准,并发布公告,然后报国家环保总局备案。在公告和备案之前,该项目不得开工建设。我想感兴趣的网友朋友们可以上国家环保总局网站来看我们的行政复议决定。

[主持人]有网友问,厦门新一轮的环评结果还未出来,PX项目引起了广泛关注,请问张局长介绍一下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国家环保总局的态度?

[张力军]今年“两会”期间,中科院赵玉芬等105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签署了关于厦门海沧PX项目迁址建议的提案,成为“两会”热点话题,引起了媒体和民众的强烈关注,国务院领导也非常重视。厦门对二甲苯,也就是PX项目总投资108亿,位于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该区是1989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上世纪90年代初有一个大型石化基地拟在海沧建设,但因种种原因搁置,而其中规划的石化产业已经初具规模。目前,海沧已形成化工石化工业项目集中的工业区。

[张力军]鉴于针对厦门PX项目,一些居民、学者提出了异议,福建省政府决定对PX项目缓建,并要求厦门市在原有PX单个项目环评的基础上扩大环评的范围,进行区域规划环评。5月30日上午,厦门市政府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这个意见。作为国家环保总局,对105名全国政协委员的提案、对广大民众的关注、对专家学者的意见非常重视,我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对规划环评和规划环评中的公众参与问题进行审查,并积极帮助厦门市政府做好工作,待规划环评工作完成以后,我们将会根据规划环评的结论,协助国家发改委对PX项目是否继续进行建设作出决定。

[主持人]有一位网友留言说,张局长,您好。环保总局目前已是老百姓非常依赖的环境保护神,比如近期对六里屯垃圾焚烧项目以及PX项目的科学决策让老百姓感到非常鼓舞。如何更有效的实施科学决策、民众参与?

[张力军]我想这位网友朋友提出来的主要是对国家审批的一些重大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时如何确保公众进行参与和科学决策。就公众参与的问题,国家环保总局已经有了一个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办法和规定,国家环保总局将会严格按照这些办法和规定来进行。此外,在进行重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时,国家环保总局都要进行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国家环保总局由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来组织有关专家,一般都是国内著名专家参加评审。根据专家的评审意见,再由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司审查提出意见,报总局局务会审定。我想通过这些决策的过程、程序,可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
[主持人]网民问,我非常关注松花江休养生息的有关政策,松花江节能减排休养生息10年,是不是意味着会大量关闭排污企业,同时不允许新建向松花江排污的项目,如果新建向松花江排污的项目做到区域减排,区域完成减排10%指标之外的减排量是否可以支持项目建设? 

[张力军]让松花江休养生息是国家环保总局周生贤局长5月10日在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会议上提出来的,休养生息的目标近期就是让松花江水质在2010年前得到改善。长远目标就是要用三个五年计划的时间恢复松花江流域的自然生态,实现山川秀美这样一种面貌。就当前让松花江休养生息,国家环保总局提出了六条措施,第一条是要提高准入门槛,在松花江流域今后一个时期,要停止审批排放重金属和难降解有机物的所有建设项目,并且对高污染、重污染行业停止审批。我想这是对今后发展来说的。

[张力军]今后不要上这样的项目,可以上的项目还有很多,比如建设高科技、低污染的项目,我们是支持的。同时我们也提出,要调整产业结构,在松花江流域要关闭一些污染重、生产能力落后的项目,这些都是国家产业政策不允许存在的项目,都应该进行淘汰。这些项目的淘汰就会给松花江腾出环境容量,可以让松花江流域用这些环境容量再发展一些符合松花江流域特点的高新技术项目。所以网民朋友们问的问题,表明大家很关心松花江流域今后的发展,国家环保总局的六项措施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主持人]2007年国家环保总局将有哪些专项行动?

[张力军]2007年国家环保总局根据国务院的要求,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专项行动。在4月末,国务院专门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了这项工作,曾培炎副总理到会讲话,明确提出了今年的专项行动有三个重点。第一,要继续清理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的违法排污企业。也就是说要完成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所有排污口的清理取缔工作。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2000年以后建设的所有排污企业的排污口也必须在今年年底前彻底拆除,以保证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张力军]第二,继续开展对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的清理整顿,解决违法排污等环境问题。第三,重点开展对涉铅行业、造纸行业的清理整顿工作,对违法排污的企业要一律关停。现在的工作,各省市已经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正在进行中。相信通过今年的专项行动,一定会有好的成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主持人]非常感谢张副局长回答了网友这么多问题,也非常感谢网友的积极参与。 

[张力军]非常感谢中国政府网以及广大网民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因时间关系,不能回答网民提出的所有问题。我们将对网民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作为我们下一步工作的重要参考。对网民在此提出的一些举报和投诉,我们将责成我局环境监察部门进行认真核查,对其中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污染环境的,将依法作出处理。谢谢大家!

[主持人]污染减排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不仅需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负起自己的责任。为了给子孙后代留下碧水蓝天,我们别无选择。感谢关注本次访谈,下期再见。

编辑:全新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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