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24日下午,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清华大学环境系、全国工商联环境服务业商会的有关人员在清华大学环境节能楼召开了《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送审稿)》研究启动会。与会各方进行了长时间的交流讨论,激烈程度就像是在进行一场辩论比赛。
近年来,我国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工作不断深入,水价在水资源配置、水需求调节和水污染防治等方面的作用已经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1998年原国家计委和建设部制定的《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确定了城市供水价格由供水成本,费用,税金,加上8%-10%利润的构成原则;2002年多部委联合颁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强调“调整水价要与改革水价计价方式相结合,尽快对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但从实践经验来看,我国目前城市供水政府定价仍存在许多问题,包括监管体系不健全,听证制度不科学等,没有充分发挥水价在城市水管理中的核心作用。为此,
2006年11月6日,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就《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截止到目前,汇集了各方大量的意见和建议,主要集中在人员成本、产销差率、超前建设等方面。
由于城市供水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如何归纳总结来自各方的意见建议并将其合理地加入到《办法》的修改制定当中,就成了放在发改委价格司面前的一项时间紧迫的重大课题。为了能够尽快同时也更加科学、合理的修改制定该监审办法,发改委价格司经过考虑,决定委托清华大学环境系水业政策研究中心来主持该项课题研究。清华大学环境系水业政策研究中心是中国在城市水业领域著名的战略性政策研究中心,在接到国家发改委的委托以后,清华大学环境系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
任傅涛博士认为要想很好地完成这项任务,应该有从事城市水业实际操作的企业或专家加入研究小组,这样才能使得研究成果具有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全国工商联环境服务业商会是由数十家水业企业共同发起,2007年初被全国工商联批准成立的行业组织。会员企业大都是水业市场化的开拓者和具体实施者,对城市水价的成本有着更加具体和实际的认识。清华大学环境系水业政策研究中心向环境商会发出了参与研究工作的邀请,并得到了环境商会的积极响应。
在24日的启动会上,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成本处唐铁军处长代表价格司对研究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主要有两个方面:一、研究要有针对性,抓住重点;要能体现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并且要综合考虑各方的意见和建议;二、研究工作要在
12月31日之前结束并将研究成果交至发改委价格司。清华大学环境系和环境商会的与会人员结合发改委价格司的要求,在经过长时间的讨论后确定了具体的研究方法和工作方案,并决定相应工作立即展开。
傅涛表示,该项研究的目标就是通过总结分析我国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评述国内外水价改革经验,综合各利益相关者包括政府、企业、公众对水价改革的方向和目标的不同立场观点,于
2007年12月31日之前,在《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提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办法》修正稿,为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提供决策依据,以促进水价改革目标的实现。
(作者:环境商会 马辉)
编辑:全新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