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污水处理产业化实录
改变传统的污水和垃圾处理管理体制,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营管理市场化的良性运行机制,福建省污水和垃圾处理市场化改革成就斐然
福建盈源集团董事长郑依文近来一直在新疆、山西等地考察市场。
自2004年进入福建省污水垃圾处理领域以来,这个从房地产领域发家的企业家,已在福建省内投资了5家污水垃圾处理厂。郑依文特别看好污水垃圾处理行业的发展前景,除了在山东投资一个新项目之外,他还希望获得更多的外省项目。
福建省很早就放开政策,让民营资本在污水垃圾处理项目上展开充分竞争。为了中标,很多投资商都尽力压低价格。郑依文说,“福建省内污水和垃圾处理价格在全国处于较低水平,但是运营成本开始攀高。”
尽管如此,郑依文对省外投资仍持一种谨慎态度。与地方政府建立良好的互信关系是非常重要的。福建省这方面的政策相当完备,企业操作比较顺畅。“虽然外地污水垃圾处理价格比较高,但做生意不能只考虑价格”。
在污水垃圾处理行业,很多企业家的感受与郑依文相似:福建省的相关政策体系比较完备,投资环境比较成熟,做生意比较放心。也正因如此,福建涌现出相当一批富有实力和经验的污水垃圾处理公司,现在他们把目光投向了全国市场。
长期以来,污水垃圾处理在全国都是一个投资欠账很大、商业效益不高、备受公众批评的领域。福建省的成功奥秘是什么?
完备的政策环境
2001年,福建省在全国率先提出了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的概念,具体内容就是“三化”??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其核心就是要打破垄断,放开污水垃圾处理行业准入,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据悉,福建省提出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概念,一方面是因为保护福建省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另一方面是政府投入市政基础设施的资金不足。当时,民营资本已经崭露头角。将社会资本引入到公用事业建设中来,一方面可以解决财政的窘境,另一方面社会资本对进军公用事业也早有期待。在这个背景下,福建省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政策应运而生。
为了推动这项工作,福建省成立了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领导小组,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省政府办公厅、省建设厅、发改委、财政厅、环保局、物价局等部门作为成员单位;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建设厅,协调解决产业化过程中的问题,研究和调整产业化政策。这种组织结构,保证了未来遇到问题的时候,可以有效地调动各个部门,及时地提出解决方案,形成了颇有效率的工作机制。
在不断处理遇到的各种问题的过程中,在选址征地、筹措资金、招标投标、收费付费、监管检测、相关优惠政策、补助政策等方面,福建省都建立了一套具体的操作规范。
截至目前,福建省政府累计发了8份相关文件。这第8份文件,既包括落实责任考核机制、明确具体目标,也包括特许经营合同价格调整机制、土地使用权抵押办法、鼓励污水再生利用等具体规定。
福建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招投标招商方面,从制度上规定了招标方式和各指标的分值权重,明确了评标办法,避免超低价中标的恶意竞争现象。提高产业化特许经营项目的准入门槛,采用加分办法,鼓励实力强、信誉好的污水垃圾处理专业化企业参与投标;还加强了中标后的管理,对中标后的合同签订、设施建设、设备选型都做了明确规定,以遏制城市污水垃圾处理项目招投标中而不签、签而不建和低标准建设。
让投资者有钱可赚
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公用事业领域,关键是让投资者有钱可赚,有利可图。
在高高摞起的相关文本中,记者发现了一些对投资商的优惠政策:
用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向金融机构质押贷款;在运营期享受一定的电价优惠,具体为,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高峰时不上浮,低谷时省电网直供区下浮50%。
税收优惠,不征收营业税,新建项目自正式营业之日起,减免一年的所得税。用地优惠,土地可以通过行政划拨形式取得。
正是这些优惠政策以及相关政策的透明和规范化,吸引了大量民营资本进入福建省的污水垃圾处理领域,并形成了“百花齐放”的治污产业。
投资者的利润主要包括两块:一是工程建设。按照法定依据定额计算投资,一般都会比实际花费高出15%左右;民营企业在造价管理上做到位,还会节约一些资金。二是运营。民营资本一般尽量少使用人工,政府经营一个8万吨污水处理项目需要170名员工,而民营企业只用26个人。省下来的钱,都成了利润。
按照国际惯例,投资商进入污水和垃圾处理领域,其获取收益主要是从政府向市民收取的污水垃圾处理费中来分成。这就涉及两个问题,污水垃圾处理费是否及时征收?是否有足够的污水和垃圾处理量?而污水处理量还取决于污水收集管网的建设是否配套。
据投资商介绍,他们最担心就是污水处理量的问题,其次才是财政能否及时按合同规定付费。
福建省发改委介绍说,很多情况是,老城区在最初建设时并没有预留污水收集管网的空间,导致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管网不能很快到位,难以保证有足量的污水流到污水处理厂。为此,福建出台了一项专门规定,来解决这段时期的投资商收益问题:保底水量。也就是说,在污水厂建成投产的前3年,管网没有配套好的,政府要按照保底水量来支付污水处理费。
在污水处理费定价方面,也存在随着物价和成本的变动,行使事先约定价格将使投资商利益受到损失。对此,福建的政策文件还专门规定了一个调价机制,也就是在人民币升值和物价上涨的情况下,如果导致投资商亏损,政府在查明原因后重新核定一个合理价格,确保企业的利益。
多渠道筹集管网建设投资
政府要保证投资商的利益,必须要保证污水费征收和管网配套建设,这两个问题解决起来并不容易。
在福建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依托自来水费一并征收,对于自备水企业用户,由污水处理费征收部门核定污水排放量,通过协议方式征收。事实上,从市民收取来的污水垃圾处理费,还不能解决所有的资金需求。
建设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一般分为两大块:一是工厂的建设和运营,二是管网的建设、维护和垃圾的收运设施建设。根据国家规定,管网必须由政府建设。一般而言,管网建设投资是污水处理厂投资的3?5倍,这给地方财政带来了很大压力。
在没有事先铺设管道的老城区,由于涉及拆迁问题,管网建设投资会很高。而政府征收的污水处理费,支付了污水处理厂的费用后,远远不能满足管网建设的投资需求。
以福建惠安县为例,从2002年起,该县开始管网建设。在总投资中,国家开发银行贷款6500万,中央预算内投资700万,省预算内补助300万,该县财政支出3000多万。
惠安县建设局张锦锋局长告诉《中国投资》,目前主要管道已经形成,剩下的就是比较困难的旧城区。2007年,惠安县启动老区改造,涉及到1800亩用地、多个乡镇,还需要1.5亿元投资。该地区污水费从过去0.4元/吨调整到0.5元/吨,2006年进一步达到0.8元/吨,仍不足以覆盖整个管网的投资。
为解决投资缺口问题,福建省对没有建成管网的地区给予财政补贴,建设污水处理1万吨/日的污水处理项目省级预算内补助100万,而财政转移支付县则补助150万。
但省级财政补助大约只能解决1/10的投资,其余还要地方财政投入。于是,利用国债资金、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都成为地方融资的重要选项。此外,贫困地区可以用未来收费权做抵押,获得银行贷款。
在最新一份文件中,福建省提出,地方从征收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国有土地出让收益、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专门用于配套管网和垃圾收运设施的建设。
值得注意的是,在管网建设上,福建也尝试引入社会资本。在福清市,尝试让污水厂投资商垫资6000万元进行管网建设,政府在水价上给予适当优惠作为补偿。
灵活的运作模式
按照福建省的政策规定,污水垃圾处理厂区部分,由投资商负责投资建设和运营,投资商通过向政府收取费用获得回报。项目的取得方式可以有招投标、商务谈判、招商等形式,但是污水处理规模在5万吨以上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必须要通过公开的招投标确定投资商。
到目前为止,福建省城市生活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项目累计67项,共吸引社会投资近45亿元。充分竞争的结果是:污水处理费在全国处于较低水平。
目前,福建省已有多种方式来实现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的市场化,如BOT、BOT+TOT、供排水一体化、承包经营等。
“省里要求新建项目主要以BOT模式为主,在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厂也要改制拍卖”,福建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说。不过,由于各地情况不一样,采取的方式不一而足。
一些地区,企业可以自筹资金合股建设污水垃圾处理厂。一些地区,政府建设的污水垃圾厂承包给企业去经营,每处理1吨污水垃圾便从政府手里获取相应的利益。还有一些地区,将已建成的污水垃圾处理厂直接拍卖给投资人,投资人获取长期的经营收益。
编辑: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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