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管理还是水环境管理?
2008年的机构改革是中国水业管理模式道路上的一个里程碑。涉水相关部门的职能进行了调整,环保部组建,水利部水资源管理职能强化,水环境管理与水资源管理矛盾凸显。
中国水网2008年度报告之一——《中国水业政策与风险分析》分析认为,水资源管理和水环境管理处在两个不同的决策层次,有不同的内涵,两种管理模式共存有利于涉水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而且两种模式在国外都有成功运用。简单来说,水资源的管理模式是基于水的自然属性的一种管理模式,是从“源”的角度进行的管理,而水环境管理模式是从水的社会属性出发的管理,即人在使用水过程中产生的环境问题的角度出发进行的管理,是一种“汇”的管理。
中国情况复杂,多年以来承继下来的水管理体制很在短时间内打破,两种管理模式共存的现象将长期存在,但是水环境质量的改善要求我们在两者之间进行选择,最终确定一种水管理的主导模式。
水资源管理与水环境管理处在不同决策层次
水资源管理要从掌握水的自然属性和商品属性规律出发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社会、经济、环境效益最大化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水多水少”的传统水患,与“水浑水脏”的新问题,以及“某些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率过大”“某个水利工程的不利生态影响”都是不恰当地改变了水资源的自然形态,导致水资源调控失衡或引起生态破坏。
水的商品属性,源于水资源是有价资源,只有变无偿使用为有偿利用,才有可能运用市场机制实现从取水、给水到排水、回用水全过程的优化调控和资源永续利用的目标。因此,水资源管理处在经济发展中某一种资源的调控层次。
水环境管理首先体现为对人的管理。经济发展战略、区域发展规划、项目环境影响、生产活动污染控制等等都需要进行不同层次的环境影响的评价,制定防治对策。为了实现水环境质量与公众健康双保障,水环境管理还要针对具体水域,按环境功能区进行分类管理,对污染源分级控制。水环境管理不是仅以水资源的管理,还是影响水环境质量的城市、农村经济活动为对象,对从事各种活动的人的管理。这就使水环境管理处在高于单项资源管理的决策层次。
水价改革是水资源管理与水环境管理新运行机制的共同推动力
我国水资源价格、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排污费普遍偏低,不能合理反映水资源的价值和供水、污水处理的成本,非但不能促进水资源管理,反而会纵容对水的浪费和污染。通过提高水资源定价,水的分质定价、优质优价,定额管理、超量加价、排污违法、总量收费等一系列调整措施,可以大大促进节约取用天然水,促进水的循环重复利用,实现水资源优化调配。
水价改革将成为水资源管理与水环境管理新运行机制的共同推动力,可以概括为“全程计价”,即取水、给水、排水、回用水均计价,全面推进全国性水价改革。据中国水网2008年度报告一分析,价格的威力将推动水资源与水环境管理效益最大化,并使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成为拉动内需的新热点。
政府是我国水环境保护投入的主体。政府应该继续推动并加大投入,采取更加积极的导向性措施,建立激励机制,引导现政府、企业和公众水资源开发与保护理念提高,理顺水环境管理与水资源管理机制,充分利用市场经济管理模式,促进国民经济的绿色化和水资源管理的现代化。依靠水价改革这一共同的推动力,推动水资源和水环境管理在共同目标下形成新的运行机制。
水环境管理的全面提升
在我们跨越国外150年历经的水质黑臭、重金属污染、水体富营养化和有机毒物四代水环境问题的同时,我们还要通过水资源的优化调控,实现战略资源的优化调配。随着新一轮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环保局的升级,以及国家对环境问题重视程度的不断加大,长期困扰我国水业管理模式的水资源管理和环境管理的矛盾再次凸显。
据中国水网2008年度报告一预测,2008年水业政策主线逐步明晰,是由环保部主导的水环境管理将得到快速发展,以水利部为主导的水资源管理逐步弱化,从原来的主流模式退化为水环境管理的补充。
编辑: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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