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榕大禹招字[2008]第047号
开标时间:2008-10-22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闽侯县市政工程管理处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内容: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闽侯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已由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范围: 污水干管铺设及配套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程规模:总投资2000万
建设规模:污水配套管网总长8.7KM, 本项目分为四个合同段:
一合同段:陈店湖0+000(W01)-1+718.88(W49),安浦河0+000(W01)-1+190.42(W40),造价约620万,工期70日历天;
二合同段:安浦河1+190.42(W40)-2+613.96(W74),造价约490万,工期70日历天;
三合同段:南山溪段 ,造价约650万,工期70日历天;
四合同段:洽浦河段 ,造价约350万,工期70日历天;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2工程建设地点为 闽侯县 ;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 标准。
3 、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1)投标人应在本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须通过上一年检年度年检,未处在福州市不良行为警示期内;
(2)投标人具有三级以上(含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并提交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经理(建造师)应为市政公用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资格,须具备《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具有经建设部或省建设厅核发的有效的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含年审记录、变更记录)复印件,项目经理为本单位职工并在投标过程中不得更换。
在福州市行政区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交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章证明材料代替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取得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4)投标人持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未被暂扣或吊销。
(5)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在汇款凭据上注明标识“闽侯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 合同段”,并提供汇款凭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金额:一合同段12万元整,二合同段9万元整,三合同段13万元整,四合同段7万元整。投标申请人同时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申请,投标保证金需按标段分别递交。
帐户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支行
帐 号:35001616607052500893
注:各投标人应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以上招标人指定账户(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账单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否则将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
(6)投标人及配备的项目管理人员未被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的警示期内。
(7)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在榕登记备案,并提供证明复印件。
(8)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其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管理(监理)人员也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且承诺在工程中标后到位。
3.2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
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 3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取得一个标段(中标价最高)的中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从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 2008 年 10 月 8 日至 2008 年 10 月 14 日,每日上午 9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以北京时间为准,余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人民币300元 ,图纸每套售价为 人民币400元 ,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4.4 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待闽侯县财政局审核后在发布答疑纪要的同时发放给各投标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8 年 10 月 22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上发布。
7 、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 无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闽侯县市政工程管理处
办公地址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二层
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 22063669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福州市八一七北路五洲大厦十五层
邮政编码: 350001 联系电话: 0591-87621599
传真或电子邮件: 0591-87620550 联系人: 林道隽
日期 2008 年 10 月 7 日
编辑: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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