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鄂州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监察局等9个部门联合发文,决定用3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集中力量解决一批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
根据鄂州市环保工作的实际情况,此次环保专项行动将集中查处和重点整治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对群众反复投诉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老大难问题制定计划,进行综合治理;排查环境风险隐患,对废弃危险化学品未做到无害化处理的企业一律责令限期改正,并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进一步加快鄂州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葛店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和梁子岛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和收集管网的建设,确保在市政府规定期限内建成并投入运行;对2007年以来新、改、扩建的工业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使用的建设项目,必须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直至验收合格;严历打击超标准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企业,对屡查屡犯的企业采取“高限处罚”措施,对长期超标排污的、私设暗管偷排偷放的、污染物直排的、超标排入下水道、治理无望的企业和落后生产能力,一律关闭取缔。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鄂州市将实行重点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污染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典型环境污染问题以及拒不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企业违法排污屡禁不止、屡查屡犯,群众反复投诉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进行挂牌督办,落实相关责任,做到处理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编辑: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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