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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加大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时间:2009-04-29 08:53

来源: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作者:记者 熊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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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日前召开环境保护四大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江西省副省长孙刚指出,要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使环境违法企业罚没成本高于违法成本,真正对违法企业起到震慑作用。充分发挥排污费的经济杠杆作用,推动企业主动减排。

促减排,启动四大专项整治行动

江西省“十一五”前3年的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两项指标完成情况落后于全国总体进度,减排形势十分严峻。
  江西省环保厅厅长邓兴明通报了今年一季度减排审核情况,全省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两项指标进度均落后于时间要求。主要存在3方面问题:主要减排工程项目建设进展不快;部分企业对减排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管理不规范;减排责任制落实不够。江西省政府将今年的减排目标确定为: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均较上年下降2%。
  为确保任务如期完成,江西省政府决定组织开展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减排、“五河一湖”及东江源头周边地区水环境安全、城市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等四大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分阶段进行,年底对各地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抓重点,确保如期实现减排目标

这次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减排专项行动,明确将减排任务重的地区、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的行业、污染严重的企业作为整治重点,公布了被列入名单的两个设区市、30个县(市、区)、7个行业及118家企业。
  南昌、赣州两个设区市被列为重点,专项整治将督促赣州市加快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并按时投运,督促南昌等城市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确保实际处理量达到设计处理能力的60%以上。造纸、化工、印染、酿造、电力、冶炼、焦化7个行业被列为重点整治对象。118家重点企业为污染物排放“大户”和污染较严重的企业,承担较大减排任务。江西省政府要求,87家企业要实施工程治理,31家企业要关停或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督促有关城区加快建设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督促多家企业按期完成脱硫设施建设、加强循环流化床锅炉炉内脱硫运行管理或加强脱硫设施在线监控,提高脱硫效率和脱硫设施投运率,建立完备的运行台账。加大造纸、化工、印染、酿造等行业49家企业的工业废水治理力度。加强冶炼、化工、焦化等行业企业烧结机烟气、工艺废气、燃煤烟气、焦化煤气二氧化硫的整治力度。
  坚决淘汰落后产能,督促相关县(市、区)政府按期淘汰关停造纸、化工等行业的25家企业。实施污染减排优惠政策,落实火电脱硫加价政策,对脱硫设施未正常运转、投运率达不到国家要求的,从上网电价中扣减脱硫加价,并给予严厉处罚。进一步加大排污费征收和行政处罚力度。江西省财政安排资金继续实施污染减排“以奖代补”政策,推动企业主动减排。
  江西省环保厅将强化督察调度与考核。每月督察调度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并予以通报。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的地区实施预警,对难以完成整治任务的地区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对治理设施建设缓慢或治理设施运转不正常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依法处罚,直至停产关闭。

防作秀,严格监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

对污水处理厂不能如期建成或建成后不能正常运行的,实行涉水建设项目环评区域限批,有效防止一些地方把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当作“面子工程”。
  近年来,江西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去年全省开工建设85处污水处理设施。这次专项整治要求,赣州、南昌、九江、宜春等设区城市在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按期完成并投入正常稳定运行。年底,全省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以上,力争达到80%。
  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监管,日处理能力大于两万吨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必须安装中控系统。江西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继续实施城市污水处理达标奖励政策。对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未对污泥进行妥善处理、未按要求建设运行中控系统或自动在线监测装置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当地政府应扣减运营单位的污水处理费,并由环保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保环境,为未来发展腾出空间

从去年开始,江西省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对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五大河流和东江源生态环境保护成绩显著的县给予奖励。
  这次“五河一湖”及东江源头周边地区水环境安全专项整治目标是,确保五河源头保护区实现污染物零排放,确保“五河一湖”及东江源头周边地区的水环境安全;使五河源头保护区交接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Ⅱ类标准,各设区市出境交接断面水质和东江源头周边地区出境交接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
  在五河源头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立界碑和保护标识牌,取缔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和近岸污染源,定期对五河源头保护区、东江源头周边地区交接断面水质及各设区市出境水质进行监测、考核。沿线各级政府对五河源头保护区内的污染源再次进行全面清查,取缔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和近岸污染源,做到源头保护区内污染物零排放。
  对五河源头保护区及东江源头周边地区,实行最严格的环境准入和环评审批,禁止新增污水排放口。对五河源头保护区及东江源头周边地区内的建设项目,上收一级审批权。
  区域性乡镇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被列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南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场和25个县城垃圾卫生填埋场将开工建设。同时,探索农村垃圾因地制宜填埋、回收以及集中处理的措施和办法。制定并完善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加强对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的管理,垃圾渗滤液必须处理达标。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加强对垃圾焚烧烟气、污水、炉渣、飞灰等的控制和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编辑: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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