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有效的处置汛期突发性重大水污染事故,澄城县环保局制定出台了《汛期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指导汛期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的减轻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应急处理程序:(一)接报:局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重大水污染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汛期重大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程序。(二)出动:应急调查小组接到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指令后,县城区范围内25分钟到达现场、镇区接报后40分钟内抵达现场。(三)现场处理:应急处理工作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按照职责分工,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首先要控制污染继续扩散,然后依法进行查处。(四)报告:速报、确报和处理报告三类。速报从发现事故后起48小时内上报,采用电话、传真或派人直接报告形式;确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立即上报,可通过电话或书面报告形式;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后立即上报,采用书面报告形式。(五)信息发布:事故应急处理期间,需要发布的信息内容报请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后,通过电视、广播等形式对外发布。(六)应急终止:当污染事故得到控制,并且继续采取了一切必要的防护措施,能够将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时,由事故责任单位提出申请,我局写出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报告,报市环保局、县政府批准后,终止应急处理工作。
编辑:张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