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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水司出台举报违法(违约)奖励办法效果显著

时间:2009-07-31 16:06

来源:中国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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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泉州水司查处一起偷水案件,追缴水费及赔偿损失共29.7万元,这是泉州水司出台《举报违法(违约)用水和危害供水安全行为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来查处的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偷水案件。

7月16日,泉州水司接到市民举报称泉州西湖游泳池存在偷水行为,但偷多少水,怎么偷,对方都没说。次日上午,自来水公司供水监察队人员前往暗访,绕着游泳池走了一圈,没发现任何端倪。随后,检查水表时,监察人员觉得水表可能有问题,监察人员于是不动声色地将水表号抄下,回到公司查档案。一查,发现那个水表的表号与档案的表号不符。

“水表肯定有问题。”当天中午,监察人员利用午休时间,再次前往现场取证。但奇怪的是,几个小时前看到的那个水表,不见了,安装在水管上的,是另一个水表。这个水表,才是自来水公司安装的。水表的安装时间是2006年7月,显示只有几千吨的水。一个游泳池3年才用几千吨水?监察人员决定找经营者凌某了解事情原委。

刚开始,凌某矢口否认。经监察人员晓以利害关系,告知如果不如实相告,查实存在巨额偷水行为后,将要承担法律责任。最终,凌某交出了那个私自安装的水表,水表显示的用水量为9万多吨。从水表显示时间来看,偷水的时间在3年左右。经了解,游泳池换水时,换上自己买来的水表,池里的水满了,再换回自来水公司安装的水表。通过这种方式,从2006年安装水表以来,泉州西湖游泳池共偷水9万多吨。

按照商业用水每吨2.7元(水价1.9元,污水处理费每吨0.8元)计算,加上赔偿损失,最终经营方被追缴水费及赔偿损失共29.7万元。目前,钱已追缴到位。

为了节约水资源、杜绝浪费,确保城市生活、生产以及其他各项建设用水,切实保证城市供水设施的正常运转,同时依靠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举报违法(违约)用水的行为,加大对各类违章用水的打击力度,泉州水司于今年5月1日出台了《举报违法(违约)用水和危害供水安全行为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通过与地方媒体密切配合,利用公司网站、入小区等方式加大宣传,效果显著,水司接到的偷水举报线索同期比往年多了一倍,平均每月十几起。《办法》的出台有力地遏制了违法(违约)用水现象的发生。

按照《办法》的奖励方案(即按实际追缴的经济损失或违法(违约)水费总额的10%计发奖金),这起偷水案件的举报人将获得奖励2万多元。

福建省泉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陈加珍

编辑:全新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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