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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要求农村供水工程要全面实施水质检测

时间:2010-04-19 09:05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记者 张海峰 任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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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4月16日山东省政府召开的山东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调度督导会上了解到,山东省要求年底前农村规模集中供水工程要建立水质检验室,对日供水1000立方或供水人口万人以上的农村公共供水工程要完成保护区划定并制定保护方案,明年年底前对分散小型供水工程也要定期进行水质生产性检测,并完成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

2005年以来,山东省累计投入资金103亿元实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新建农村供水工程1.56万处,新增农村自来水受益人口3200多万人,截至目前,山东省已建成工程2.48万处,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超过88%。

山东省水利厅副厅长马承新介绍,山东省农村供水现在进入了提高规范阶段,主要是对水质监测、水源保护、供水应急管理等工作力度仍远远不够。从统计看,目前日供水1000立方或供水人口万人以上的供水工程已设置单独水质检验室的233处,占22.8%,每年至少化验一次的供水工程有11727处,占总数的49.2%。

山东省各地已划定水源保护区10466处,占42.1%,已制定供水应急预案的供水单位5037个,占33%。2004年以前建设的供水工程基本没有安装水处理设施,仍为直供水,加之现有水源被污染的可能性在加大,让农民群众长期喝上达标安全卫生自来水的压力很大。

为此,山东省要求今年各市县要建立农村公共供水管理机构并完善规范服务组织,对划定的水源地保护区设立明确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建立供水水源地保护长效机制,卫生、水利、环保等部门定期对工程水质和水源进行检测化验并公布结果,限期整改。

山东省要求,各地要完善供水应急预案,鲁西北平原水库供水工程要建设备用水库,或者保护好已建水井作为备用水源;山区水库在通过串网连库提高保证率的同时,要修建部分水井作为备用水源;以地下水为水源的供水工程,要合理分布水源井位置。

编辑:姚森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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