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份,江苏省吴江市审计局在建设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对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费进行了延伸审计。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发现污水处理费代征企业的应收账款中,污水处理费欠款占比较大,而按现阶段基本水价构成比例,污水处理费只占基本水价45%,这说明代征企业不仅挤占了污水处理费资金,而且将应收账款的风险转嫁给了污水处理费。审计人员还发现,由于长期没有收到污水处理费,有一家污水处理厂的经营已出现难以维持的状况。
针对发现问题,审计人员提出了相应的审计建议,要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研究建立污水处理资金的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有关污水处理资金管理、监督、使用办法。相关建议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市委书记徐明在审计报告上批示:紧盯不放,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必要时联合监察局进行行政监察。该市住建局也立即组织力量对该代征企业进行了清查,截至2010年12月31日,已收回污水处理费1.07亿元,使濒临关门的污水处理厂又重新焕发了生机。在此基础上,住建局又结合审计建议,出台了《吴江市供水管理实施细则》,对污水处理费的管理和使用作了详细地说明,日前细则已通过市政府转发至相关单位。
编辑:程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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