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5日,环境保护部发布《关于环保系统进一步推动环保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环发[2011]3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从部级高度指出:大力推进环境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环保需求的产业化。“《指导意见》将是未来十年环保产业发展的重要指导!其市场影响力将不亚于建设部2002年发布的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指导意见。” 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水网顾问总编傅涛如此评价。
对于《指导意见》的出台,傅涛认为,其亮点有三:
首先,《指导意见》从部级高度提出:大力推进环境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环保需求的产业化。其具体为大力推进环境保护设施的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服务;大力发展环境咨询服务业;鼓励发展提供系统解决方案的综合环境服务业。
傅涛指出,在国家要求力抓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背景下,环境服务业成为环境保护部的重要抓手。环境服务业为依据环境效果计费,其服务范围宽广,不仅是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还包括土壤、河流、湖泊、生态修复等等。
环境服务业也正是当今环保产业的主角。据傅涛介绍,环保产业经历了主体由设备制造业,到EPC,再到服务业的发展过程。同时,环保产业也已逐步从社会发展问题上升为经济发展问题。“未来十年,环保产业不仅要支撑环保领域发展,还要支撑就业、支撑经济增长。”傅涛说。
那么,如何更好地推进环保产业的发展?傅涛表示,这正需要鼓励服务外包。即引入专业化公司进行运营,由第三方提供服务,实现环境服务的外部化,从而实现服务效率的提高。
另外,《指导意见》明确指出:扩大环保产业有效需求。傅涛解读道:《指导意见》已形成共识,即要做大环保产业总量,必须提高环境标准。
此外,《指导意见》强调,环保各个职能部门都要加强监管,以保证环境标准的执行。(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
编辑:张倩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