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乳山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与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正式招标,采用TOT形式转让污水厂一期工程资产权益。受让人负责运营维护一期工程并拟建二期工程,特许经营期满后,需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市政府指定机构。本次招标截止到2011年7月8日。
乳山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位于乳山市染整工业园内,一期工程中生活污水厂设计日污水处理能力2万立方米,采用一体化氧化沟生化处理工艺,处理后的水质标准为一级B;一期工程资产权益转让后,投资人须对一期工程进行技术改造,使处理后的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规定的一级A标准。一期工程中工业污水厂设计日污水处理能力为2万立方米,采用生物膜处理工艺,处理后的水质标准为一级B;一期工程资产权益转让后,出水水质保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规定的一级B标准不变。二期工程设计日污水处理能力为2万立方米,处理后的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规定的一级A标准。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可以是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是由不超过三家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的投标联合体。要求投标人在过去5年内至少具有日处理规模10万立方米以上的污水处理设施投资、建设以及运营和维护经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独立投标人资产总额不少于两亿元,净资产不少于一亿元,投标联合体中每一成员的资产总额或净资产乘以其在投标联合体内所占股份比例之和应满足上述要求,且投标联合体的牵头人资产总额应不少于两亿元,净资产应不少于一亿元。
本次招标禁止重复投标行为,无论是作为独立投标人还是作为联合体成员,同一法人或组织对项目只能投一次标。
编辑:成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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