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蓝藻生物治理技术新突破 巨紫根水葫芦成克星

时间:2011-10-31 11:33

来源:中国水网

评论(

记者近日在无锡太湖檀溪湾景区一片蓝藻收集点上惊讶地发现,在一片被围隔围成的专门收集蓝藻的水域,其中一道围网的两侧形成截然不同的绿色境界——围隔一侧水面上整齐地长满了一种水生植物,其水质清澈透明,而围网另一侧的水面则是漂浮着厚厚的一层——蓝藻水华。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据记者进一步了解,这其实是无锡一家生态治水公司为响应国家“十二五水专项”减负修复“号召”,而运用新技术专门为治理太湖蓝藻而设置的极限示范性实验,围隔内放养的通过生物工程技术研发为“巨紫根水葫芦”的一种水生植物,这种植物对蓝藻有巨大的吸附、降解能力,能够迅速使污染区域水域蓝藻消除、净化水体,这就是记者发现的截然不同的绿色境界的现象。

马山檀溪湾蓝藻收集点紫根水葫芦藻华水污染治理实拍对比图

昔日恶魔 今日克星

水葫芦作为入侵物种早已被列为十大外来生态危害种之一。水葫芦在国外声名狼藉,孟加拉人将引自德国的水葫芦称“德国恶草”、南非的银子美国佛罗里达,人称“佛罗里达恶魔”、斯里兰卡的引自日本,被骂作“日本烦恼”,印度则称它为“紫色恶魔”。而其运用到水体治理蓝藻颇让记者疑惑。

云南生态农业研究所长三角基地高级工程师、无锡智者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有限公司王益群总经理指着刚刚打捞上来的紫根水葫芦解释说:“这可不是一般的水葫芦,它是我们云南省生态农业研究所科技人员经过生物技术培植出的具有庞大根系的水葫芦,其能够强吸附水体弥散的蓝藻,并分泌大量的‘化感物质’克制藻化合物。这里水葫芦的根系上都是蓝藻的残留物,在所治理的区域蓝藻将不复存在,你看这上面还有螺蛳,反映了其能够维持良好的生态稳定性,这种方法比传统的物理、化学药剂、生物治理法有更加经济、有效、安全可控。”

据了解,“化感物质”即次生代谢物起到的“化感作用”——与中国传统文化“相生相克”思想相符。假如把治理富营养化、蓝藻水华比作猫和老鼠关系,那么“巨紫根水葫芦”就是蓝藻的克星、蓝藻的天敌,这种治理水体蓝藻的方法被称之为“人工操控化学生态法”。

记者从无锡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檀溪湾蓝藻收集点水质监测报告了解到,9月初投放紫根水葫芦,经过20多天治理,使原来马山檀溪湾水体的藻密度含量从53280万个/升下降到347万个/升,去除率达99.5%,并且紫根水葫芦能够增加根域水体的溶解氧(DO)含量,使大量蓝藻死亡时水体厌氧环境变为好氧环境,有利于好氧生物的栖息生存,加之其能够快速吸收、降低富营养化水体N、P等营养物质的含量,TN/TP均达到三类水质要求,透明度也达到1.5米的神奇效果。

专家详解巨紫根水葫芦治污原理

为了进一步了解巨紫根水葫芦的综合应用技术,记者电话联系到云南省生态农业研究所所长那中元教授。那教授介绍到,此项技术是他把传统中医理论与现代基因表型诱导调控技术(GPIT)相结合,经过30余年的实地工作实践、百余次的实验逐步摸索研究出来的。他们应用独创的诱导调控方法,变普通水葫芦为紫根、小柄叶的新种质,将其生物负面效应降到相对最低位,同时又能将其有益面发挥至相对最大效价区位,合理应用,就是用强势生态系统快速替换污染系统法,从内源源头治理与生态系统建立有机互作,达到快速标、本兼治,攻克内源恶性循环污染难题的创新科技。同时也是快速、有效、安全、可控内源治理蓝藻等水污染的新途径。

目前,太湖蓝藻及富营养化治理采取多兵种联合作战,蓝藻打捞、蓝藻水分离技术、生态清淤、调水引流、生态修复等组合拳。江南大学原校长陶文沂教授告诉记者:“生态环境的修复要用生态治理,这是最根本的。在目前控源截污、清淤捞藻等有效举措同时,如果在太湖水环境污染综合治理中采用种植紫根水葫芦,逐步扩大治理面积,同时增强它的抗风浪能力,能够把污染物,尤其把蓝藻吸附、消化、降解,这对太湖的综合治理来说意义会很大。”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研究员崔传义去年在昆明滇池考察表示,应把用紫根水葫芦的生物技术治理放在蓝藻等重污染水体综合治理的核心地位。已严重污染的水体,形成蓝藻独霸、恶性循环的水体生态系统,用物理、化学、工程的办法难以奏效,必须要有强大的种群,快速消除蓝藻、快速削减营养物以及重金属,快速进行水体的自净化,进而达到水体生态系统的恢复重建。能同时具备这三种能力的,只有中国创新的新种质紫根水葫芦以及相关技术。

此项技术引起了国外环保专家的高度关注。10月24日,十余个国家的环保专家也来锡实地考察此项技术。他们惊讶于中国生物科技的迅猛发展的同时,对把水葫芦这一“恶草”、“恶魔”变废为宝、化腐朽为神奇的技术表示十分叹服。太湖哺育了几千年的吴越文明,而现在正是有了这样一批热爱环境的平凡的人,发挥聪明才智,执着顽强、无私奉献地努力,才有了治理蓝藻的新利剑。
 

编辑:李冬辉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news@e20.com.cn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h2o-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