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提高流域治污成果,确保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近日,山东省环保厅印发了《关于确保实现2012年底全省重点污染河流水质改善目标的通知》,明确提出了2012年底全省水质改善目标。即,到2012年底,全省重点污染河流全面消除达标边缘断面(化学需氧量不超过45mg/L,氨氮不超过4.5mg/L)。其中,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山东段输水干线全线达到III类水质标准,黄河以南段各控制单元监测断面达到规划目标。
为确保如期实现既定目标,省环保厅要求各市要深化和完善“治、用、保”治污体系,对达标边缘河流逐一进行解析,对“治、用、保”的各个环节进行梳理,有针对性地补充治污项目,实现“治、用、保”治污体系全覆盖。开展新一轮污染源限期治理,按照新加严的排放标准,实施废水治理“再提高”工程,确保如期达标排放。加强环境执法和监管,打好环保执法“组合拳”,落实“超标即应急”零容忍工作机制和“快速溯源法”工作程序,推动环境监管实现制度化、常态化、数字化。
为抓好督办,省环保厅确定自明年1月起,将每月定期向省及各市、县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通报消除达标边缘断面水质情况,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同时对超过达标边缘河流断面的责任地区涉水建设项目实施从严审批。在此基础上,自明年7月1日起,将对超过达标边缘河流断面的责任地区涉水建设项目实施限批。
据悉,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仍有7 条重点河流水质处于达标边缘。
编辑:成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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