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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模式在环保产业中的风险

论文类型 政策与市场 发表日期 2001-12-01
来源 2001中国水污染治理行业发展论坛高峰会
作者 文一波
摘要 文一波 (北京桑德集团公司,北京 101102)   许多东西经不住疯狂的炒作或做秀。在股票市场上,网络股、高科技概念股历经疯狂、耗尽了牛劲,终于走上漫漫熊途。亿安科技、银广厦之流在美艳而虚伪的外衣被撕破之后,露出了罪恶的狰狞,并给监管部门、投资人送去了一身的虱子。在产业界,我们已看到了家电 ...

文一波
(北京桑德集团公司,北京 101102)

  许多东西经不住疯狂的炒作或做秀。在股票市场上,网络股、高科技概念股历经疯狂、耗尽了牛劲,终于走上漫漫熊途。亿安科技、银广厦之流在美艳而虚伪的外衣被撕破之后,露出了罪恶的狰狞,并给监管部门、投资人送去了一身的虱子。在产业界,我们已看到了家电业价格大战和有关炒作的恶果:上市家电企业今年中期业绩同比下降50%以上。过分的炒作、包装都潜伏着可怕的后果。我是环保项目BOT模式的最早提出者之一,并在躯体力行地推广这个模式。但是现在,我看到了炒作这一模式的危险,并以今天的发言作为警示。
  炒作的风险是系统外的风险。炒作往往引起盲从,先从专家学者撰文介绍BOT模式,接着媒体介入,宣传这种模式在发达国家如何流行,怎样适合在我国推行,然后忙着树立样板和媒体对样板的鼓吹。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于是出现盲从,一窝峰似地搞BOT项目。盲从是什么?盲从就是没有条件搞BOT,“创造”条件也要搞。这里往往潜伏着危机,也就意味着这种模式要泛滥、要衰败。 从BOT模式系统内看,每个环节也存在风险,有些是巨大的风险。从项目建设(B—Building)环节看,有前期风险和工程总承包的风险。
  前期风险
  (1)遭遇竞争和恶性竞争。在环保产业领域中目前BOT仍属新生事物,不少环保公司不管是否有过深入研究、是否具备相应实力,都想挤进来,最不济沾沾光、感受气氛、混点经历也行。更有甚者,恶性竞争的公司只为争一个项目,作为集资、圈钱的由头。不少资产规模令几百万的环保企业也到处承揽市政BOT项目,他们甚至连投资成本如何测算都不知道,就去与业主谈运行价格。这种不 规范的市场竞争使愿意踏实做事的正规公司面临较大风险。
  (2)业主变数的风险。当前,环保项目的业主不少是政府部门,也可能有仍受计划经济影响的国营大型企业。业主数包括政府的换届、领导人的更替,业主对工程要求的变更等。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这种变化都可能使BOT项目不能顺利推行。有人说,中国当前最大的风险仍在于人事的变更。前不久新疆某上市公司和在押罪犯做总经理恰巧说明这一点。甚或有的业主本身出发点就不对,试图把乙方的钱弄过来再说,自己掌控。
  (3)收费体系不健全。目前国内大部分地方尚未出台收费政策。即使有政策也不见得能不折不扣地执行。另外,从费用数量方面讲,收费收入或不足以满足投资回报与运行,或收到的费用被紧张的财政部分或全部吞噬。
  (4)融资风险。BOT项目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一般乙方都需要融资,银行等金融机构现在对贷款审查非常严格,而目前很多企业是先签BOT协议再想办法融资。这样,融资风险就很明显了。这种风险于己、于政府、于投资人都不利。
  工程总承包风险
  工程总承包风险主要针对的是,目前我国大型的、实力强劲的环保公司仍不多,环保公司大多缺乏大型工程总承包的经验,而环保BOT项目一般金额多达数千万、上亿元。因此环保公司从事BOT面临风是显而易见的。这些风险就包含在技术路线选择、系统优化、项目前期管理、征地、施工及施工管理、工程质量控制等工程行为之中。
  在项目进入运营状态(O--Operation)时,公司可能遇到的风险有以下几方面:
  (1)由设计规模与实际处理规模差异较大引起的风险。倘若实际规模小于设计规模,项目的投资回收期可能延长,甚或亏损;
  (2)收费政策可能发生变化,从而使投资回收产生困难。
  (3)各种运行成本因素发生价格上的变化,如电力成本、人员工资福利等与起初设计的不一致,使收回投资遇到风险。
  (4)由于缺乏大型项目运行经验,造成实际运行成本、处理效果等达不到预期目标,造成对经济环境和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
  (5)长达20年甚至更长的运营期中可能出现的政治、经济及自然不可抗力诸方面的重大变化所带来的对项目执行的影响,等等。  当项目进入移交(T--Transfer)阶段时,可能遇到的风险更明显。首先在环保领域还没有一个BOT项目进行过移交,在中国这块土壤上,将来会有怎样的真实结局,还没有经历,谈不上经验参考。毕竟当初的协议要经过二十多年的世事变迁。其次,移交上甲、乙双方是一个什么样的心态,会采取什么样的行为现在都是未知数,变数就意味着风险。三种可能都有:
  (1)双方友好移交;
  (2)乙方将一付烂摊子“踢”给甲方;
  (3)甲方克扣前数年巨款,不愿接受移交。第三,经过多年变迁,甲、乙双方主体都可能发生巨变,由此给BOT项目最后的移交带来风险。
  当前,我国BOT项目特别是环保BOT项目目前仍缺乏政策、法规的支持,且在可预见的未来2~3年内也难做到法规完善,有章可循,这更是让人感到风险难测。但是,存在的就是合理的,BOT形式的出现是历史的必然。在全球环保风潮日盛的大环境下,在环境保护社会化的背景下,这一形式势必会为推动中国环保事来的发展做出其应有的贡献。我今天的发言,只为提请同仁注意其风险,也请有关各界为防范风险、化解风险做出努力,不使环保项目BOT形式的推广陷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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