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自来水业经营形式与民营化方式的探讨
论文类型 | 政策与市场 | 发表日期 | 2004-12-01 |
来源 | 中国水网 | ||
作者 | 武鸣 | ||
摘要 | 南昌大学管理系02级硕士生 武鸣 一、国外自来水业经营形式 世界各国自来水业的经营仍以公营为主。类似英国将自来水业一次出售予私人企业经营的案例,在全世界为仅见的案例。[1] 绝大部分国家的自来水业由市政当局(municipalities)经营,少部分由省(州)或国家经营。虽然组织型态 ... |
南昌大学管理系02级硕士生 武鸣 一、国外自来水业经营形式 世界各国自来水业的经营仍以公营为主。类似英国将自来水业一次出售予私人企业经营的案例,在全世界为仅见的案例。[1] 表1 :全球各地区公营自来水业供水人口比例
资料来源:World Water Forum,“The way forward:public sector water and sanitation,”http://www.world-psi.org, Mar, 2000. 在欧盟国家当中,英国及法国是自来水业民营化程度最高的国家,分别有88﹪及75﹪的自来水业民营化。自1992 年至1999 年间,除西班牙外几乎没有民营化案例。 欧盟各国自来水业民营化程度如表2所示,显示英国自来水业在民营化十几年来,尚未在欧盟各国中引起共鸣。 表2 :欧盟各国自来水业民营化程度
资料来源:World Water Forum,“The way forward:public sector water and sanitation,” http://www.world-psi.org, Mar, 2000. 在北美洲国家,美国(1986)46﹪的自来水业为公有,28﹪ 为民营,其余26﹪为学校、医院、旅馆等的附属设备(ancillary system),以自营方式经营。加拿大则几乎全部公营。亚洲国家方面,日本全部国营;香港自1960年起自来水购自中国,全部由政府经营;马来西亚依其联邦宪法,自来水业由各州自行制订法律经营,少数国营水厂已全部或部分民营。[3] 表3: 部分国家提议或实施自来水业民营化后最终结果
资料来源:David Hall,“Secret Report and Public Concerns,”http://www.psiru.org, Aug, 2002. 自来水业民营化自1990 至1997 年间有逐年增加趋势,但主要集中在东亚、太平洋地区、拉丁美洲与加勒比海地区。在总数97个当中,该区域即占73﹪,主要代表国家为台湾、马来西亚、墨西哥、巴西及阿根廷。 [5] 在亚洲方面,自1985 至1998 年间,共有10 件总值61亿美元的自来水业民营化案例,分别为台湾4个,马来西亚、菲律宾及越南各2个。远低于能源及交通部门,总计总值610亿美元的规模,自来水业民营化案例仍极有限。 [6] 二、自来水业民营化方式及其影响因素 一般经常采用的自来水业民营化方式有服务合同、管理合同、出租、特许经营、BOT及资产出售等几类。每一种方式具体特征如下表所示。 [7] 表4: 自来水事业常见的各种民营化方式
资料来源:Judith A.Rees,“Regulation and Private Participation in the Water and Sanitation Sector,”http://www.gwpforum.org, Jul, 1998. 在国外,各种民营化方式均有不同的国家选择使用(表5)。由表中可以发现,采用资产出售给民间企业的民营化方式仅发生在英国;多数国家仍以视情况或组合的方式民营化。 表5:部分国家选择的自来水业民营化方式
资料来源:World Bank,“Selecting an option for private sector participation”http://www.worldbank.org/html/fpd/water/wstoolkits/Kit2, 1997a. 由于各种合同因其受委托经营的内容、经营年限、公私有部门责任分摊差异,因此会产生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而言,服务及管理合同的风险最低,政府撤资的风险最高。 [8] 表6: 自来水业在各生产流程的市场属性
资料来源:Judith A.Rees,“Regulation and Private Participation in the Water and Sanitation Sector,”http://www.gwpforum.org, Jul, 1998.本文整理。 除了上述了解自来水业特性之外,政府应针对目前自来水业情况作一调查(表7)。包括目前自来水业的人力、财务、资产状况;法律法规是否需要修订增减、规制机构是否确立;民营化阻力与动力来源,以及最为老百姓关心的未来水价政策等,均应在选择民营化方式前搞清。 表7 :自来水业民营化前应执行的配套考察事项
资料来源:World Bank,“Selecting an option for private sector participation-toolkit ”http://www.worldbank.org/html/fpd/water/wstoolkits/Kit2, 1997a.本文整理。 其次,政府本身监督合同执行、财政与经济条件能否配合等问题,也是选择民营化方式时需要了解的。针对每一种民营化方式所需要的配套环境,加上坚定的政治承诺及良好的商业环境等条件,才能吸引民间资金投入自来水业(表8)。 表8: 自来水业民营化方式选择的关键考虑因素
资料来源:Brooke J. Penelope Cowen,“The Private Sector in Water and Sanitation-How to Get Started,” http://www.worldbank.org, Sep,1997. 除了政府在选择自来水业民营化的前,应考虑本身能力及自来水业各生产流程的属性外;私人企业在进入该产业前,也应衡量各种民营化方式所需面对的责任及风险归属(表9)。大致来说,私人投资所占比例愈高,政策上的风险也相对提高,且政府及民间企业间的共识也愈趋重要。而自来水业因其特殊性,私有企业的介入以渐进为佳;且公有部门也应仔细思考公私合作的模式,谨慎执行必要的配套行动方案,才能获致公私双赢的结果。 表9: 各种民营化方式所造成的经营风险
资料来源:Brooke J. Penelope Cowen,“The Private Sector in Water and Sanitation-How to Get Started,” http://www.worldbank.org, Sep,1997. 参考文献 Hall, David,“Water in public hand,”http://www.psiru.org, Feb, 2001. http://qsilver.queensu.ca/~mspadmin/pages/Conferences/Services/Bakker.pdf,Nov, 2000. [2] World Water Forum,前引文献. [3] Michael Klein,“Economic Regulation of Water Companies,” http://www.worldbank.org , Sep, 1996. [4] David Hall,“Secret Report and Public Concerns,”http://www.psiru.org, Aug, 2002. [5] Gisele Silva, NicolaTynan and Yesin Yilmaz,“Private Participation in the Water and SewerageRecentTrends,”http://www.worldbank.org, Aug, 1998. [6] Young,前引文献. [7] Rees,前引文献. [8] World Bank,“Selecting an option for private sector participation-toolkit(1)” http://www.worldbank.org/html/fpd/water/wstoolkits/Kit2,1997a. [9] Brooke J. Penelope Cowen,“The Private Sector in Water andSanitation-How to Get Started,” http://www.worldbank.org, Sep,1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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