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实施办法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0-03-08 |
发文单位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文件号 | 沂政发[2000]18号 | ||
摘要 | 沂水县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实施办法 沂政发[2000]18号 第一条 根据山东省建委、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办法的通知》 (鲁建公发[1995]52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县城规划区及污水集中处理厂汇水范围内使用自来水、 自备水的单位和个人,都应该缴纳 ... |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0-03-08 |
发文单位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文件号 | 沂政发[2000]18号 | ||
摘要 | 沂水县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实施办法 沂政发[2000]18号 第一条 根据山东省建委、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办法的通知》 (鲁建公发[1995]52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县城规划区及污水集中处理厂汇水范围内使用自来水、 自备水的单位和个人,都应该缴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