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城市排水许可证制度和执行省整顿后的城市排水设施使用费征收范围标准的通知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1993-11-18 |
发文单位 |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文件号 | 吉市政办发[1993]94号 | ||
摘要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各国、省、市营企事业单位:为了加强对城市排水的管理,保证城市排水设施的维护、更新和改造,根据国家建设部《城市排水当前产业政策实施办法》(建城[1991]840号)和吉林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1993年下发的《关于整顿排水设施有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