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灌区滞区水利工程管理办法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1993-11-15 |
发文单位 |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 | ||
文件号 |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第10号 | ||
摘要 | 第一条 为加强灌区,涝区水利工程管理,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一万亩以上(含本数)灌区和三万亩以上(含本数)涝区的水利工程管理。其他灌区和涝区的水利工程及国营农场范围内的灌区、涝区 ... |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1993-11-15 |
发文单位 |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 | ||
文件号 |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第10号 | ||
摘要 | 第一条 为加强灌区,涝区水利工程管理,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一万亩以上(含本数)灌区和三万亩以上(含本数)涝区的水利工程管理。其他灌区和涝区的水利工程及国营农场范围内的灌区、涝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