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管理规定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1994-09-10 |
发文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 ||
文件号 | 宁政发[1994]104号 | ||
摘要 |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从事自然资源开发、生产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均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水土保 ... |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1994-09-10 |
发文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 ||
文件号 | 宁政发[1994]104号 | ||
摘要 |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从事自然资源开发、生产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均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水土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