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资产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4-01-19 |
发文单位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文件号 | 国资发产权[2004]9号 | ||
摘要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国资发产权[2004]9号 各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切实做好中央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以下简称改制分流)过程中的资产处置工作,根据《关于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