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发布《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补偿办法》的通知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1995-11-13 |
发文单位 | 水利部;财政部;国家计委 | ||
文件号 | 水政资[1995]457号 | ||
摘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水利(水电)厅(局),财政厅(局),计委(计经委)、物价局(委员会),水利部所属各流域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1989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决定》中关于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应予补偿的规定,现发布《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