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大连市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征收部门的通知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1997-05-14 |
发文单位 | 大连市人民政府 | ||
文件号 | 大政发[1997]44号 | ||
摘要 |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总公司): 为了贯彻落实《辽宁省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厅于一九九六年七月二十五日以大政办发[1996]92号文件,转发了大连市水利局、财政局、城建局《关于贯彻〈辽宁省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意见》的通知。 ... |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1997-05-14 |
发文单位 | 大连市人民政府 | ||
文件号 | 大政发[1997]44号 | ||
摘要 |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总公司): 为了贯彻落实《辽宁省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厅于一九九六年七月二十五日以大政办发[1996]92号文件,转发了大连市水利局、财政局、城建局《关于贯彻〈辽宁省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意见》的通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