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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办法》的修改决定

政策类型 其他政策 颁布日期 1998-01-18
发文单位 广东省人民政府
文件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5号
摘要   《广东省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办法》(省政府1994年1月18日以粤府〔1994〕10号文发布)作如下修改:  1.第三条的“省水利电力厅”改为“省水利厅”。  2.删去第五条中:“依法查处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行为。”  3.第十五条第二款修改为:“东深供水河(渠)道、水库原有的排污口,排污单位必须对污水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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