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管理办法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1998-12-15 |
发文单位 | |||
文件号 | |||
摘要 | 第一条 为了加强管理,促进农村“四荒”资源治理开发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996]2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四荒”资源使用权的一切转让及其相应治理开 ... |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1998-12-15 |
发文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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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第一条 为了加强管理,促进农村“四荒”资源治理开发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996]2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四荒”资源使用权的一切转让及其相应治理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