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江水利委员会审查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权限的通知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0-03-14 |
发文单位 | |||
文件号 | |||
摘要 | 云南、贵州、广西、广东、海南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计委(计经委)、水利厅(局),珠江水利委员会: 为加强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确保江河防洪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水利部、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颁发《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 |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0-03-14 |
发文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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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云南、贵州、广西、广东、海南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计委(计经委)、水利厅(局),珠江水利委员会: 为加强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确保江河防洪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水利部、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颁发《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