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水利工程评标暂行办法(综合评分法)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2-02-01 |
发文单位 | 襄樊市人民政府 | ||
文件号 | (六)主要设备能力。招标人拟用于本工程施工的主要设备的型号 | ||
摘要 |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评标工作管理,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结合襄樊市水利工程建设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襄樊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评标工作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采用百分制(总分为100分)。分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响应性、投标报价及其合理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