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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冷却水排放排污收费问题的复函

政策类型 其他政策 颁布日期 2002-06-19
发文单位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文件号 环函[2002]168号
摘要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请求对冷却水排放超标行为的认定作出解释的请示》(渝环发[2002]89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条规定,“水污染”是指水体因某种物资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性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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