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防洪工程抢险管理若干规定(试行)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3-08-01 |
发文单位 | 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 ||
文件号 | 黄防总办[2003]37号 | ||
摘要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黄河防洪工程抢险行为,提高抢险效率,及时了解抢险动态,全面掌握抢险进度,根据《黄河防洪工程抢险责任制(修订)》等有关规定,并结合黄河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工程抢险应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 第三条 县级黄河防汛办公室应按《黄 ... |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3-08-01 |
发文单位 | 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 ||
文件号 | 黄防总办[2003]37号 | ||
摘要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黄河防洪工程抢险行为,提高抢险效率,及时了解抢险动态,全面掌握抢险进度,根据《黄河防洪工程抢险责任制(修订)》等有关规定,并结合黄河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工程抢险应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 第三条 县级黄河防汛办公室应按《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