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做好2003-2004年引黄济津应急调水期间水质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3-09-29 |
发文单位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
文件号 | 环发[2003]157号 | ||
摘要 | 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陕西、甘肃、宁夏(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水利厅,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黄河、海河水利委员会、黄河、海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 为解决天津市水源严重短缺问题,2003年9月已开始实施引黄济津应急调水,9月12日位山闸开闸,应急调水期约170天。为防止调水沿线重大污染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