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4-07-28 |
发文单位 | 水利部办公厅 | ||
文件号 | 办建管[2004]109号 | ||
摘要 | 1 总则 1.1 依据国家计委、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对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下简称建设项目),应进行防洪评价,编制防洪评价报告。为适应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工作的需要,规范编制方法,保证编制质量,特制订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全国河道管理范围内 ... |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4-07-28 |
发文单位 | 水利部办公厅 | ||
文件号 | 办建管[2004]109号 | ||
摘要 | 1 总则 1.1 依据国家计委、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对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下简称建设项目),应进行防洪评价,编制防洪评价报告。为适应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工作的需要,规范编制方法,保证编制质量,特制订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全国河道管理范围内 ... |